食時。三世諸佛定規,過中一髮,即不得食。今謂食時將到,宜先往乞也。
藏律中言食時,其說不一,今且述其一說。丑、寅、卯,為諸天食時,是名初分;(或謂寅、
卯、辰,為初分,圭峯纂要依此說。)辰、巳、午,為人間食時,是名中分;未、申、酉,為
畜生食時,是名晡分;戌、亥、子,為神鬼食時,是名夜分。蓋謂各道眾生多在此時,或宜於
此時就食,非謂一定不移。
唯佛法制定過午不食,用意深廣。如律中說。乞食之時,大約在辰時左右,以太早太遲,不能
得故。防無所施,致惱他。無所獲,復惱自也。
著衣。佛制三衣。
一,安陀會,義為中著衣,襯體所著也,行道(謂修行時。)或作務可用,即是五條。名下品
衣。
二,鬱多羅僧,譯義曰上衣,亦名中品衣,即七條也。亦可入聚落或說法。若遇大眾集會,宜
著大衣。
三,僧伽黎,義為眾聚時衣,即大衣也。又名上品衣,亦名福田衣,即是九條乃至二十五條。
若入王宮、王城、聚落,凡大眾集會,威儀嚴肅時處,或授戒、說法、乞食等應著此衣。自五
條至九條,皆謂割截布成方塊,縫而綴之。條數少,則方塊大。條數多,則方塊小。小則密密
如田之界畫分明,故惟九條稱福田衣。十條以上,則因身量有魁偉者,衣量亦隨而寬博,故條
數增多耳。天竺寒地,三衣許重著。東土因寒冷及習慣故,多就普通衣上加而被之,故無重著
之風。惟喇嘛中有之。
三衣統稱加沙。加沙,梵語,依色立名,謂色之不正、壞、濁者。故引伸之,雜味亦名加沙昧
。不正者,意明雜。色雜,則色壞而濁矣。所以黑須如泥。青當似銅青。(舊銅色也。)赤,
則或赤多黑少,曰木蘭色。(川中有此樹。日本名香染色,丁子香所染也。)即天竺所謂乾陀
色。或赤黑相參如紫。寄歸傳曰:或用地黃屑,或荊蘗黃等,研赤土赤石汁,和而染之。總之
,不許用青黃赤黑紫之光鮮正色,須兼雜色,令帶闇濁。
四分律云:一一色中隨意壞,是也。若縵條衣,乃沙彌、沙彌尼之衣,謂漫漶無條相也。大僧
無三衣者,可通用。優婆塞等,亦許於禮佛等時,暫爾借著,不得常披。佛法東來之初,出家
人未知割截之製,但著縵條而已。經歷百八十七年之後,乃始知之。
持鉢。梵語鉢多羅,此翻應量器。謂食應其量,勿過大以制貪。亦曰體色量,皆與法應。體限
鐵瓦等製,不許木製,以外道所用故,易垢膩故。色取樸素。量如上說。省曰應器,乃謂賢聖
應供之器也。
釋迦成道,四天王取龍宮供養之過去維衛佛紺瑠璃石鉢,化而為四,各持一以奉獻。世尊復合
四而為一,持以乞食也。
入舍衛大城。園在城東南五六里,故曰入城。城周六十餘里,內城居家九億,地廣人稠,故稱
大。
乞食。佛制,不許出家人用四種方法謀食養命。一者,種植樹藝,名下口食;觀察星象以言休
咎,曰仰口食;交通四方豪勢,曰方口食;卜算吉凶等,曰維口食。統名不淨食、邪命食。唯
許乞食,名正命食,乃出家之正道也。何謂正道?折伏我慢故,不貪口腹故,專意行道故,令
一切人破慳增福故。至佛自乞食,準纓絡經,含有多義。如使一切人不生憍慢,令一切障礙眾
生皆得見佛獲益,垂示出家人不應蓄積故。
於其城中,次第乞已。次第者,逐家依次而乞,不加揀擇。乞已者,或儘鉢滿,或止七家,非
謂次第乞徧一城也。連下句言之,乞已即還,不少瞻顧也。
還至本處。由城還園。
飯食訖。飯者,吃也。如論語中,飯疏食之飯。訖者,畢也。寶雲經言,乞得之食,分作四分
。一分,擬與同梵行者。一分,擬施貧病乞人。一分,施水陸眾生。留一分自食。十二頭陀經
,不言與同梵行者,各有用意,宜合而行之。不言者,以皆應自乞;今言者,以或有他緣,不
暇乞者故。今於梵行貧病二種,皆言擬與擬施,明不一定,有則與之。若水陸眾生,則一定應
施,故不言擬耳。
收衣鉢。不收,則未免罣念,不能安心修道。
洗足已。為護生故,跣足行乞。(印土常著革履,易傷生命。)恐著塵染,故須洗之。連下句
言,事畢即修觀,以道為重也。
敷座而坐。敷座者,敷,展也。座,坐具也。行住坐臥四威儀中,行易掉舉,住易疲勞,臥易
昏沈。修行者唯坐為勝,故出家人多有不倒單者。結跏趺坐為佛門常式,故略不言。
跏趺有四益:
一,身心攝斂,速發輕安。
二,能經時久,不令速倦。
三,不共外道,彼無此法。
四,形相端重,起他敬信。
以上自著衣至而坐,皆我佛慈悲,曲為大眾以身作則耳。世尊初不必如此也。何以言之?如纓
絡女經說,化佛身如全段金剛,無生熟二藏。
涅槃經云:如來之身非雜食身,何須乞食。而示乞食者,除上已舉使一切人不生憍慢三義外,
無非為修行人垂範。既不須食,又云飯食訖,不知究竟食否?
此有二義:
一,若竟不食,施者福不得滿。佛慈令他滿願,亦常隨眾而食。
二,有說食欲至口,有威德天在側隱形,接至他方,施作佛事。
此蓋佛既示食,令施者福滿,而又以神力移作佛事。是食與非食,二義無礙矣。又阿含經說,
佛行離地四指,蓮花承足,原不必洗。而今一一示現如是等事相,豈非曲為大眾作模範乎。
上來所說頭一段,不過是依文銷義。第二段說的,作人模範云云,亦為普通之義。最要緊的,
是要明了本經為何序此等事相作為發起呢?當知此中,大有精義。這正是親切指點,要人向行
止動靜中體會。
試思如來為度眾生故,非生現生,示同凡夫,何日不穿衣吃飯,即何日不是以身作則。為甚麼
各經之首多序放光動地,今欲宣說一切法的總持,出生諸佛之金剛般若大法,卻偏偏序此一段
日用尋常的事做發起。奇不奇?妙不妙?
奇妙不在奇妙處,奇妙是在粗淺處。要知道極平常的事與極高深的理是有密切關係的啊!
古今諸家,或看出是戒定為發起。或舉如如不動的景象為發起。或謂日用事不可等閒看過。或
曰:著衣吃飯,即是放光動地為發起。各有所見,各具其妙。茲酌採諸說,更從針對經文的要
旨方面引證揭明,使人較易體貼。義蘊既深,一時言之難盡。姑概括為十重,大略說之。
(一)般若是長養慧命,紹隆佛種的要法,猶之衣食是世人護持色身,承先傳後的要事。今舉
此著衣乞食等等為發起,正令發大心的人,明了這般若法食是不可須臾離的。所以經云:受持
讀誦,廣為人說,則為荷擔阿耨菩提。又云: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又云:是經
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從這幾句經文的反面一看,便可懍然是同衣食一樣,關係
甚大,不可暫離的了。故以之為發起。
(二)經云: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可見持戒修福,是般若入道之
門。乞食是戒律制定的,今示著衣持鉢,次第行乞,既是引導眾生持戒,亦是普令眾生修福。
經頌所謂法身本非食,應化亦如然,為長人天福,慈悲作福田,是也。世尊日日乞食,便是日
日發起眾生的堪入般若的信根。今於欲說金剛般若之先,即序以為發起,何等親切。
(三)圭峯大師說:戒能資定,定能發慧,故以戒定發起。須知慧無戒定,乃狂慧非正慧。乞
食是戒,敷座而坐,所以入定。既示戒定事相,然後說甚深般若,豈非顯示三學的一定程序,
令人知所先後乎。又經中但說慧,特於發起中補足戒定。佛菩薩為度眾生,懇切周到,如是如
是。
(四)一切學人能向衣食起居塵勞邊鍛煉,便是降伏妄心最要之方。蓋貪求衣食,不憚塵勞,
固是著相,即厭其塵勞而生煩惱,亦是著相。必須對境隨緣,既不迷,亦不煩,乃是安心之法
。故經云:一切法,皆是佛法。又經中多就布施等度上說降住亦是此意。試思吾輩凡夫,那一
個不要衣食?擺既擺不脫,貪又貪不得。又既發大心學佛,布施度生等事皆是必須學的。要不
在一切皆如上用功,則一日到夜,不是著有,便是著空,何時方能討一個自在?就是一句佛,
又何能念得好。宏法利生等事,亦必學不好。今在穿衣吃飯上,發起二邊不著,一切皆如的甚
深般若,令人領會得,即在此等事相上用功。既不可執有昧空而取法相;更不可離有說空而取
非法相。真大慈大悲也。
(五)如來的隨順凡夫,著衣乞食者,是明不著果位之相也。正是經中所云:如來者,即諸法
如義,是也。須知果如,因亦如。所以應離一切相發阿耨菩提心,而降伏之道盡在其中矣。以
果德之不著相,發起因行之不應著相,真所謂因賅果海,果澈因源。妙極妙極。
(六)金光明最勝王經有言:五蘊,即是法身。五蘊,乃緣生之幻有。法身,是寂照之真空。
這就是叫人要即幻有,見真空,非斷滅相。本經種種遣相,而歸重在於法不說斷滅相,亦是此
意。當知所謂第一義空者,正須不取著,復不斷滅,方稱第一義。此是學般若的緊要之點。而
如來以法身示現凡夫衣食等幻相,正是要凡夫就各人幻相上,體認本具之法身。但勿逐妄,何
須妄外求真。倘或執真,可是真中起妄。經中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生無所住心,凡夫非凡
夫,眾生非眾生等等,莫非說明不取不斷,不即不離之義。然則本經之發起,可謂切要極矣。
(七)如來示現乞食,而乞已即還本處;吾輩凡夫,只知忙於謀食,終日終年,向外馳求,從
不知返照本性。又如來示現食已,即收拾一切,攝靜入觀;吾輩凡夫,則飽食以嬉,躁動不息
,幾曾靜得片刻,更何能修觀耶。須知般若慧力從內照生,而內照必先靜攝。今用此等句發起
,正指示吾人一切世緣,來則應之,事過便當收拾,擲過一旁。即復返觀靜照,背塵合覺,方
堪發起般若本慧也。注意注意。
(八)一部金剛經要旨,惟在云何降,云何住,然而談何容易。達天法師云:一有所住,覺心
便亡。才欲施降,妄心愈熾。是須無降而降,無住而住。所謂無降降,無住住,云何下手耶?
今觀世尊穿衣吃飯,行街過巷,洗足敷座,瑣瑣屑屑,並非一時如是,度生四十九年,便四十
九年如是。以金剛身無須飯食,無須洗足,且無須學定。然而為眾生故,日日行之,行所無事
,真是平等如如。這一段本地風光,便是降心住心的大榜樣也。吾輩必當如是修學。凡遇境緣
來時,皆須如教而行,行所無事。行所無事,便是無降而降,無住而住。如此庶可契入般若深
旨乎。
(九)上來所說無降而降,無住而住,恐猶未了,請復說之。世尊迥不猶人,何以示現凡夫行
徑而了不異人?當知因其了不異人,所以迥不猶人耳。吾輩當從此點上體會,且向自身上體會
。何以故?雖是凡夫,而本具有如如佛性故。何以故?不取於相故。吾輩學般若,當從不取於
相用功。不取者,謂不離一切相而不著。若偏以無相當不著,是又取非法相而為斷滅矣。故經
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諸相非相者,雖有諸相而不著之謂。又云:不取於相,如如不
動。惟其不取,所以得見一切法相非法相。不取,便是無降而降,無住而住也。經首以不取相
為發起,其旨深矣。
(十)綜合以上所說,可見發起一序,全顯第一義空。你看如來示同凡夫者,為利他耳,無我
相也。般若妙法,任運由瑣屑事相上自在流出,無法相也。無須乎食而行乞食,乃至示現洗足
敷座等,以不言之教護念付囑一切發大心者,亦無非法相也。於此薦得,真空理智,宛然心目
。發起之精,孰逾於此。諸君須知,所以就發起序上,說而又說不敢憚煩者,無他,欲使諸善
知識知得云何起信,并明了三空理智,隨事可見。好向穿衣吃飯時,行止動靜時,隨時如是觀
照,當下可得受用耳。然後方知一部金經,真是除苦厄的良方,入佛智的捷徑也。尊重尊重。
摘自 金剛經講義 江味農居士 遺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