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心有住,即為非住。
若心有住。正明若於無所住外生心,則生心便有所住矣。
住者,取著之意。
若於無所住外生心,便是其心有取。取則著相,故曰則為非住,謂住則為非也。何以故?住便
有相,與上言應離一切相違反,故非也。將此兩句經文,一氣讀之,義甚明顯。蓋若心有住則
為非住,猶言心若有所住,便是非所應住,故曰住則為非也。此義,正與開經時所云,菩薩但
應如所教住,一正一反,遙相呼應。心若有住,便非如所教住,故曰則為非住也。前言應如教
住,是緊躡其上文所云應無所住來。可見如所教住之言,不過因問者有應云何住之問,姑且隨
順說住耳。其意,實為無住之住。換言之,即是應住於無所住。由此足證應一無所住。若心有
住,住則為非矣。
或曰:汝義不然。經義是說若心於一切法有所住,則為非住般若。蓋明一切法皆不應住,但應
住般若耳。大般若經不云乎:不住一切法,即是住般若。若將兩處經文印證,可見此處是明應
住般若。若住般若,非不住一切法不可。故曰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故知汝義不然也。或人之語
,大錯大錯,由其未明經義故也。今恐或者有見大般若經所說而生誤會者,不得不引而徹底說
明其義。當知本經上來特說第一波羅蜜及忍辱兩科,正明般若不離一切法,一切法不離般若。
即此便可證明則為非住一語,斷不能作非住般若會。何以故?既是般若與一切法不能相離,則
大般若經中所云不住一切法,即攝有不住般若在內。而又曰即是住般若者,應向不住即是四字
上領會。蓋謂一切不住,即是住耳。總以明般若應以不住為住之義。此與本經所說但應如所教
住,語意正同。況大般若經此兩句外尚有兩句曰:不信一切法,是名信般若。當知一切法皆是
佛說,豈可不信。若合四句而讀之,便可悟知,亦是顯明一切法不能離般若,一切行人不能離
般若之義者。若看成不需一切法,但執一般若,則佛法掃地盡矣,有是理乎?至於本經上來明
明說般若非般若,又曰第一非第一,豈得曰應住般若乎哉!總之,凡讀佛經,欲明佛理,必應
深解圓解,否則便恐誤法誤人。而般若法門,尤應加意。因其理既甚深微,其語又甚圓活。
斷斷不可以淺見窺,不可以偏見測也。
又有疑非住之言,是說則為非住菩提者,亦大謬誤。佛與長老,為明菩提心亦不應住,特特說
後半部經,講至後半部,便明其旨,茲不贅。總而言之,住即是取,亦即是著。既一切不應取
著,故一切皆不應住,而有住便非耳。
或又曰:經云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則離相似但約有邊說。不知說一法字,便攝非法。前
不云乎,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故說及法,即攝非法也。且明言應離一切相,若不將有無四句
攝盡,不得曰一切也。凡此等處,若不深觀圓觀,便是淺說般若。無論妄說淺說,其罪甚大。
故今乘便,為剖析而詳說之。
此結成無住發心、無住布施兩科,既是總結前文,故其中含義,多而且要。若不逐層發揮透徹
,義趣便不融貫,云何作觀。況住塵生心,正是凡夫積習,極不易除。而不應住塵生心,又正
是對病發藥,極關緊要。則應云何乃能不住,萬不能不多說方便,使有下手處。若非然者,雖
般若道理,說得極是,亦為空談。聽得極明,亦是白聽。故此等處,說者聽者,皆應極端注重
。不應怕煩,不容少忽者也。
長老所問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是分開各問。蓋發心也,住也
,降伏也,明明三事。然語雖分三,意亦一貫。何以故?長老問住,意在心得安住之方。恐不
能安住,故又問云何降。而問云何住降,又正是問應云何發心也。故世尊答意,亦為融答。
試觀初答降中語意,便可悟知所謂降者無別,即是降其住相。故曰:若有四相即非菩薩。於收
結處,特作此語,正是點醒此意也。次答云何住時,則曰但應如所教住,而所教卻是應無所住
。深觀其意,又可悟知,因眾生處處住著,故令無住。令無住者,正所以降伏之也。是已將住
與降伏,融成一片矣。其下所說,無非發明應無所住之義。
說至此處,復引前之已說者,略變其詞而深透說之曰:應生無所住心。且曰:若心有住,則為
非住。由此更可悟知,無住二字,乃金剛般若之主旨。一部經千言萬語,可一言以蔽之曰:無
住而已。世尊何故要如是融答?讀經者何故要如是得其答中之主旨?以不如是,則用功不能扼
要。不扼其要,云何著手耶!
復次,此中所說離一切相,便是無住之意。所說應離,便是降伏之意。而曰應離一切相發菩提
心,是又將住、降與發心融成一片矣。意若曰:上來所說諸義,不可但以為發菩提心後,應降
伏其住相,當知發心時,便應離一切相而無所住,方為發菩提心耳。得此一結,則上來諸說,
更加警策。聞法者明得此義,則知發心時,便不容含糊。因心既真,自不致招迂曲之果。所謂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者,如是如是,當如是信解受持也。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兩句,世尊重疊言之者,實具深意。因塵世眾生之環境,不離此六。住塵生心,乃無始來之積
習。而欲了生脫死,又必須背塵合覺。故特重疊一再言之,令塵境中眾生,須將不應住三字,
深深體會,時時觀照,勤勤遠離,庶幾漸能做到不住耳。色聲香味觸暫置。先言法字,將云何
離乎?無論世間法,各有應盡之責,苟不盡責,又落因果,云何可離?況佛法亦法也,正要依
法修行,更何能離?固知所謂離,所謂不住,乃不著之謂,非謂不行其法。然而既須盡心以行
,將如何行去,始為不著耶?所以非有方便不可也。今約行解兩面,再說方便。
行之方便云何?以世間法言,凡所當為者,自應盡心竭力不錯因果。然首當加意者,無論如何
艱難困苦,決不可起勞怨之心;無論如何成績優長,決不可存居功之想;不幸失敗,亦決不可
因之煩惱憂愁,慨歎忿恨。必須此層做到,方能達到前次所云,事來便應,事過即忘,得與不
著相應耳。以出世法言,要在無論修得如何久,如何好,如何完備,而決不自是,決不自滿,
如此乃能達到行所無事也。
然而眾生所以處處著者,由有我相,我相則生於我見。是故欲根本解決,非破我見不可。而欲
破我見,非明佛理不可。何以故?我見起於愚癡。而無我之理,破我之法,惟有佛典說之最精
最詳。故非佛法,不能開其正智,消其障蔽,化愚癡,而除我見也。故欲行為上真能不著,必
應了解佛理矣。然而了解殊不易也。試以我見言之:云何有我見耶?我見之害云何?云何能除
我見?云何方為無我?已覺頭緒紛繁。況與此相關之事理,甚多甚多。若知一而漏餘,必執偏
以概全,偏執即是著也。故欲了解佛經中一事一理,必當先去此等偏執。要知必能融會眾義,
乃能通達一義,此所以應作面面觀也。必面面觀,乃能漸入深觀圓觀,而得深解圓解也。
然則解之方便云何?首當多讀多誦,最好徧讀一切經論。然泛泛看過,毫無益處,亦非盡人所
能。茲姑舉必不可少中之極少數言之:如圓覺、楞嚴、楞伽、地藏等經皆應多讀。華嚴、法
華,若不能盡讀,或讀一種;若不能全讀,或讀數品皆可。華嚴經中之普賢行願品,尤當奉為
日課。至如本經之不可一日離,更不待言。論則大乘起信論、大乘止觀兩種,亦當列入日課,
輪流讀熟。而淨土三經一論,亦不可不讀者也。凡曰讀者,當至誠恭敬讀,悠游涵詠讀。其中
緊要之句,須時時存養於心中,令與自心冥合為一,此最妙之觀門也。斷斷不可視同俗書,徒
向文字中剖辨。愈剖辨則執愈重,障愈深矣。何以故?因其無非本其多生以來之我見凡情,推
測卜度耳。如此,不但增長偏執,更恐生出大邪見來。況佛菩薩所說之理,本超凡情之表,今
以凡情揣度,如何能明?因不明故,甚至生大毀謗,墮無間獄,不止退失信心已也。所以向文
字中探討,是學佛之大忌。故圓覺經云:「以輪迴見,測圓覺海,無有是處。」
至若古德注疏,若欲研究,則應廣覽。因其各各有長有短,必須會通其義,切忌偏執。亦與讀
經同,不可專向文字中剖辨尋求。惟有如上所說,至誠恭敬讀,悠游涵詠讀,存養觀照,斯為
最要。尤須以行持助之。首當持戒修福,加以精勤懺悔,禮敬三寶,請求加被,消我夙障,開
我正見。且發大悲大願,廣度眾生,則感應自速。更當懇切念佛持咒,仰仗加持之力,除其障
蔽。如是解行並進,久久不懈,則障漸漸輕,心漸漸空,慧漸漸開;觀照之功,隨之而漸深漸
圓;我法二執,亦隨之而漸化漸除;法與非法,亦得漸漸不著。所謂水到渠成,有不期其然而
然者矣,固不止佛理洞明已也。
此以法言也。至若色之與聲,有目則有見,莫非色也;有耳則有聞,莫非聲也;香味觸例此可
知。雖避至無人之境,而山間之明月,目遇之而成色;江上之清風,耳遇之而成聲,云何遠離
乎?須知心不清淨,即令閉聰塞明,其意境中,正不知有多少色聲香味觸幻象顯現。必須如上
所云,解行並進,久久薰習,令其道眼明,道心淨,而能反見反聞,則色聲等境,方不於心中
現起。然後對境遇緣,乃得見如不見,聞如不聞耳。
更當知佛之說此二句,原是為發菩提心、修菩薩行者說。因其既發大悲大願,紹隆佛種,欲度
一一眾生盡成佛道,則生生世世,不能捨眾生。若不離一切相,便畏生死流轉,而大道心退矣
。且既不捨眾生,便不能捨塵境,而一言及境,便有順有逆。若未能生無住心,離一切相,一
遇逆境能不退乎?如舍利弗於六十劫發大心修大行,因人乞眼,已剜一眼,復索一眼,遂致退
大修小,是其明證。倘遇順境,或為人王、為天人、為帝釋、亦須離相,乃能道心堅固,不致
為樂境所轉。況菩薩一面下化,一面仍當上求。如我世尊多劫以來,一句投火、半偈亡軀之事
,不知經過幾許,皆是由能離相之功也。以是之故,必應不住六塵生心,而後乃離一切相。相
離而後性顯,性顯而後乃能不動道場,現身塵剎,滿其上求下化之菩提本願。此世尊所以言之
又言也。由是而談,發大心修大行者,不亦難乎?雖然,有勝方便在,難而不難也。
方便云何?念佛求生西方是也。當知念佛求生法門,正為發大道心者說,兼為餘眾耳。世人不
知,乃小看之,大誤大誤!起信論曰:「眾生初學是法,(指大心大行言。)欲求正信,其心
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當
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
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回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
見佛故,終無有退。(以上是不知離相者之方便,即是為餘眾而說者。)若觀彼佛真如法身,
(觀法身,正謂離相觀性。)常勤修習,(此修習二字,兼指離相及念佛二事言。)畢竟得生
,住正定故。(住正定,即是信根成就。)」觀此論文,足證念佛求生法門,正為發大心者說
矣。蓋欲免其怯退,故開此殊勝方便之法門耳。親近彌陀而住正定,則不但信根成就,且已分
證法身,便能分身百界,(此約初住言,初住以上千界萬界,十倍十倍增加也。)廣度眾生。
無論境緣順逆,遇之如無其事矣。有此勝方便,何必膽怯而不發大心乎。其已發大心者,又何
可不修此法乎。
論中所言往生之相有二:(一)既念彼佛,復以所修各種善根回向求生者,即得往生,終無有
退。此即未能離相見性,但以蒙佛攝護之力,故得不退。(二)既念彼佛,且能觀佛真如法身
者,畢竟得生,而住正定。此是能離相觀性,故得生便住正定。住正定者,言其已登初住也。
所謂上品往生,到即花開見佛,悟無生忍者是也。是故吾輩若離相與念佛同修,仰蒙本師及接
引導師十方諸佛護念之力,則一推一挽,順風揚帆,有不速登彼岸者哉。然則前次所說般若、
淨土同修之法,幸勿忽也。
起信論所說,觀佛真如法身,不可局看。經言,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既是離相而觀性,(觀
法身者,觀性之意也,亦離相之意也。)則觀佛法身,即是自觀本性,當如是知。細觀此結成
無住發心一科,不但回映經初答降伏中之義,并亦回映答住中之義。(即應如是降伏其心及應
無所住行於布施兩大科。)語意甚明,毋庸繁述。
摘自 金剛經講義 江味農居士 遺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