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何以故者,問不取於相之所以然也。所以然有二義:

(一)因何而不取?偈語前三句已足答釋。

(二)何以能不取?則須全偈方足答釋,而歸重於第四句。今假設問答以明之。

 

問:因何而不取耶?

 

答:因一切有為事相,皆是緣聚則生,緣散則滅。變化靡常,執捉不住。如夢、幻、泡、影、

露、電然,似有無實故也。

 

問:然則何以能不取耶?

 

答:應於一切有為法,作如夢、幻、泡、影、露、電觀。知其當體即空,不生貪著,乃能不取

也。如上所說,本科大旨已明,茲再詳細說之。

 

當知如如不動,是真實性。亦即所謂不生不滅之無為法。前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

別。今不令觀無為法如如不動之真性,而令觀有為法緣生無實之幻相,何也?此我世尊深知凡

夫之病,特為巧開方便也。此中有二要義:

(一)凡夫之所以為凡夫者,無他,背覺合塵,向外馳求耳。何故向外馳求?無他,分別幻相

,貪著幻相耳。何故分別貪著?無他,誤認一切有為法為真實耳。由是之故,愈迷愈深,不肯

回頭,永被輪轉矣。故今入門初步,先須令其深觀一切有為之法,如夢、如幻、如泡、如影、

如露、如電,莫非虛假,一切皆空,到底一無所得。所得,唯一苦味而已。且其苦無窮,說亦

說不出。所謂萬般將不去,唯有業隨身,是也。果能常作如是觀,洞明皆空之理,庶幾不再受

騙,而能死心蹋地回光返照乎!此所以欲觀無為之真性,應先觀有為之幻相也。此第一要義,

必應了知者。

 

(二)一切凡夫性光,早被無明隱覆。有如一輪杲日,盡被烏雲遮蓋,光明全暗,太陽看不見

了。此亦如是。妄念紛動,未曾暫停。今欲觀之,而能觀所觀,莫非無明妄識,何能觀見本性

?此與滿天黑雲看不見日光,看來看去,無非昏擾擾相,是一個道理。故圓覺經曰:「以輪迴

心,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輪迴者,生滅之意。寂者,無聲,謂真如非

可以言詮也;滅者,無形,謂真如非可以相顯也。豎窮三際,橫遍十方,曰大。體備萬德,用

賅萬有,曰海。如來大寂滅海,即謂如如不動之本性也。可憐凡夫,全是生滅心。即發心作觀

,亦是生滅見。今欲以此生滅心,生滅見,觀不生滅之圓覺性海,全然反背,故曰不能至。不

能至者,言其南轅北轍也。然則修圓覺者,欲覺照如如不動之性,豈非竟無下手處乎?我世尊

慈,今語之曰:勿憂,有妙法在。其法云何?宜觀諸法緣生,自有入處矣。此意,無異曰:

初不必強息妄念。雖欲息之,亦不可得也。但當向有造作,有對待之一切有為法上,觀察其

化無常,如同夢幻泡影露電一樣。使此心洞明一切諸法,不過緣會時現有生起之幻相耳,實

則生無生。從此可知,表面雖萬象森羅,而其底裏,全然烏有。時時處處,如是觀察覺照,

便有不可思議功德。

 

何謂功德不可思議?當知觀諸法緣生之理,若領會得一切法當體是空,便能契入諸法空相。

空則性自顯。何以故?有相,則諸法千差萬別,相空,則諸法一如故。諸法一如,即是性光

現故。性光顯現,即是無明已明故。雖無明未必遽斷,未必遽與如如不動冥合,而智理冥合

,實基於此。何以故?妄念從此日薄故。對境遇緣,不易為其所轉故。由是言之,觀諸法緣生

,無異觀諸法空相。觀諸法空相,無異觀如如不動也。換言之,觀生滅之有為法,如夢如幻,

便不知不覺引入不生不滅之無為法矣。功德何可思議哉!此第二要義,為吾人更應了知者。

 

合上說兩重要義,可見作如是觀,譬如用起重機,四兩可以提千斤,毫不吃力。輕輕巧巧,撥

雲霧而見青天。真善巧方便也。不慧學佛以來,前二十年,雖修種種法,作種種觀,毫無進步

。一日於此四句偈忽若有悟。依此修觀。初亦若即若離,若明若昧,未成片段,并無甚效。

悟應於一切境緣上極力作意以觀察之。雖一極小之事,或極順心,或極不順心之時,皆以如夢

幻等道理印之。即修持佛法亦以如夢幻等道理印之。行住坐臥,不離這個。如是久久,雖於不

取於相如如不動功夫尚淺,然實從作此觀起,此心漸覺空空洞洞。於一切境相,漸能無動於中

。看經時眼光便覺亮些。念佛時亦覺踏實些。今請諸君試之,必有受用。當知博地凡夫,欲回

光返照,舍此無下手處也,珍重珍重。

 

今再將上科與此科之義,綜合而演說之。

上文如如不動,是說性體圓滿顯現。論其究竟,須至佛位方能圓滿。初住以上不過分分現耳,

故謂之分證覺。若信位中人,則僅得其彷彿,所謂相似覺也。故前人有將上如字,作相似釋者

。然如如不動句經義,是自初發心乃至究竟貫徹到底的。故不宜呆板作相似釋,應作真如釋之

,乃能圓攝一切。無論相似而現,分證而現,乃至圓滿顯現,皆由不取於相來。故相字,不取

字,其義意亦復包羅深廣,貫徹到底。

 

相則無論空、有,以及雙亦、雙非,皆攝在內。其總相,則我、法二執是也。於此諸相,一切

不著,乃為不取。且并不取亦復不取。則離而又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矣。於是乎如如不動

之性體全彰也。然而下手方法,須從未動念處覺照,即觀如如不動之本性是也。此即楞嚴以不

生不滅為本修因之義。亦即所謂依本寂之性以修止,而後得定;依本照之性以修觀,而後得慧

之義也。若不知從此入手,便是錯亂修習,盲修瞎煉。譬如砂為飯,永不能成。雖初學全是

無明,觀之不見。然必應深明此理,勤勤圓照。如前所說前念已滅,後念未生,正恁麼時,一

心湛寂,了了明明,是之謂照。圓者非著力,非不著力,不沈不浮是也。此即一線慧光,知幻

即離之最初方便。一面復遵依此偈,觀一切法,皆如夢、幻、泡、影、露、電,緣生即空。此

法更為方便之方便,所謂知幻也。兩種最好兼修,以此兩法,互相助成故。蓋覺照本性,是在

本源上用功;觀一切法,是在境緣上用功。又復前觀修定之意居多;後觀修慧之意居多。定固

可以生慧,然非先開慧,其定亦不能成。故互助之中,緣生觀尤要。以觀緣生,即可引入如如

不動故也。此義前已詳哉言之。試思應作如是觀句,大有非此不可之意。何等懇切!作字要緊

,謂應十分作意觀之也。

 

佛說此經,本為凡夫發大心者說。此二句一偈,正是指示大心凡夫下手用功處。故前後兩觀,

務須綿綿密密,替換行之。行之既久,必有得處。如是二字,固是指上文如夢如幻等說。須知

如夢如幻,正謂諸法之相本空,亦即正謂諸法之性一如。可見如是之言,實含有一如皆是意味

。所以觀諸法緣生,便可契入如如不動也。然則作此觀者,可以一篙到底,徹見本性,故曰應

作如是觀。猶言觀一切法如夢如幻,即是觀一如皆是也,故應作也。開示諄諄,豈容忽略讀過。

 

有為法,不但世間法也,佛法亦攝在內,故曰一切。圓覺經曰:「生死涅槃,猶如昨夢。無起

無滅,無來無去。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捨。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任無滅。於此證

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一切法性,平等不壞。」此中一切視同夢幻而無之,正

所謂諸法空相,即不取於相之意也。亦即指示觀一切如夢幻而空之,便契入如如不動也。故結

之云:一切法性,平等不壞。平等,即是如如;不壞,即是不動也。故圓覺此段文,恰好引來

作此經二句一偈的注腳。總之,無論染法淨法,既有此法,便有對待。既成對待,便是有為,

便有生滅。故皆如夢如幻。然而欲證絕待之無為法,非從對待之有為法起修不可者,以捨此別

無入手處故也。不但觀緣生是有為法。即覺照本性,亦是有為法。何以故?覺照即是觀。既有

能觀所觀,便成對待故。有對待便有相,便落有為矣。本經所說,皆是無為法。且明明曰:一

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今於開示演說受持時,卻令應觀有為法。此為全經經旨絕大關鍵

,亦即學佛者緊要關鍵。當知無為者,無所作為之謂也。若無所作為,妄何能除?真何能證?

何從轉?聖何得成?故無為法,須從有為法做出,故曰應作也。作字有力。但第一要義應明

了者,是以無為法為目的,借有為法作路徑。若只認無為,鄙棄有為,是自絕也;若著於有為

,不知無為,是又自畫也。前者,所謂執性廢修者也;後者,所謂著事昧理者也。

 

第二要義,應明了者。修有為法而不著,便是無為,除此別無所謂無為法也。所以本經開章所

說,實無眾生得滅度,當自度盡眾生出;於法不住,當自行於布施出。以後所說,其旨趣莫不

如是。夫度眾生,行布施,有為法也;無滅度,不住法,無為法也。如是作去,便是涉有而不

住有,觀空而不住空。雖終日行六度萬行,終日講經說法,而實終日涅槃。由此可知,不取法

,當從不取非法做出;即非,當從是名做出;不執著,當從不斷滅做出;無實,當從無虛做出

;乃至無聖無凡,即從有聖有凡中見;不一不異,即從一異中見;不來不去,即從來去中見。

此之謂諸法一如,是法平等。乃至不生不滅,即從生滅上見。此義,即是雖生滅而實不生滅;

雖不生滅而示現生滅。此之謂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無住之旨,於是乎究竟圓滿矣。而其樞紐

,即在觀法緣生如夢如幻,了其皆空,所以無住也。故學人最要方便,應作如是觀也。作如是

觀,便是不廢有為,不礙無為,自然而然,遮照同時,中中契入如如不動圓覺性海矣。

 

一部甚深經典,歸到極平淡,極切近,四句偈中。一切眾生,無論利鈍,皆可隨順而入。此之

謂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此之謂真實義。此與序分所序穿衣吃飯等事同一趣味,

皆是指示道不遠人,即在尋常日用中。須於尋常日用中,看得透,把得定。成佛、成菩薩便在

裏許。所有自度度他等行願,乃至禮佛誦經諸事,當視同尋常日用,造次顛沛弗離,而又行所

事,庶乎其近道矣!故得此四句偈,不但全經在握,一切佛法在握,而成佛、成菩薩亦在握

矣。所謂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者。今乃知諸佛及法,皆從於一

切有為法,作如是如是夢幻泡影露電等觀出耳。吾輩幸蒙佛恩,授此妙法。唯有一依此法,如

是受持,如是演說。俾一切眾生,皆作如是觀,皆得證無生。乃足以少報本師之恩耳。上來要

旨已竟。至若夢幻等喻,其義甚精,甚細,甚妙。故作此觀,便可證道也。茲當詳細說之。

 

佛經中所說有為法之譬喻甚多,夢幻等喻之外,如乾闥婆城、水月、樹橛、繩蛇、空花、兔角

、龜毛等等。其大旨無非顯示萬法皆空之理,警告凡夫不可認以為實,以破其分別執著,引令

出迷耳。魏譯金剛經,其喻有九。曰:一切有為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

,應作如是觀。秦譯則約之為六。多少雖殊,理則一也。六喻之中,夢喻為總;幻、泡、影、

露、電為別,皆所以明其如夢也。根性好者,一聞夢喻,便可明了緣生之法,當體皆空。因恐

或有未了,故復說幻等五喻。五喻若明,當可恍然萬事同歸一夢矣。所謂夢者,緣生法之一也

。古語云:日有所思,夜形諸夢。所思即其作夢之緣也。亦有并無所思而夢者,如世俗所言之

托兆。則托兆亦其入夢之緣。故為緣生之法。有緣必有因。作夢之因為何?意識(亦曰妄心。)

是也。若無此因,緣亦無從遇矣。故曰至人無夢。蓋有道之士,妄心雖或未斷,必已能伏,故

夢少也。由此可知一切皆唯心所造矣。

 

可憐凡夫,夢時固是妄心,即其所謂醒時,亦全是妄心也。故其所謂醒,依然是夢。何以故?

從來迷而未覺故。若其已覺,決不致但知夢中之悲歡離合,得失窮通為假,而又認所謂醒時之

悲歡離合,得失窮通為真也。須知醒時之心,與夢時之心,既皆是妄非真。所以醒時種種境遇

,或由計畫而成,或出意料之外。與其入夢之或由於日有所思,或由於神靈托兆,其理由全同

也。而轉眼皆空,了無所得,亦復毫無二致。豈非醒時即是夢時乎?故警告之曰如夢也。乃

戀其中,計較分別,執著不捨,真癡人說夢矣。故曰眾生從來不覺也。今曰如夢,正喚其速覺

耳。或曰如夢之理,說世間法,誠然不誣。而永明壽禪師曰:大作夢中佛事。何以佛法亦可作

如夢觀耶?此有四重要義不可不知。

 

約凡夫言,其義有二:

(一)佛法作如夢觀者,不可執著之意也。佛法重在破我。若有執著,我何能破?故應徹底遣

之。佛法尚不可執,何況世間法。

 

(二)學佛者為證性也。若不證性,便不能超凡入聖。而性體空寂,故一切修功,必應歸無所

得,方與空寂之性相應。佛法作如夢觀者,令其勤修佛事,而歸於了不可得。庶幾能所雙亡,

智理冥合也。

 

約佛菩薩言,其義亦有二:

(一)佛菩薩皆是已覺之人。其大作佛事廣度眾生而能行所無事者,視之如夢故也。視涅槃如

昨夢,所以不住涅槃,而大作佛事;視生死如昨夢,所以不住生死,而常在定中。

 

(二)菩薩作佛事者,自覺覺他也。至於佛位,覺已究竟,而仍作佛事者,因無盡之眾生尚在

夢中,以同體悲故,不自以為究竟也。故常行菩薩道,而現身於大夢未醒之眾生中而作佛事。

所以永明曰:大作夢中佛事耳。

 

綜上四義,可知大覺者視生死涅槃,本無可得。故曰:生死涅槃,如同昨夢。意謂,住於生死

,固是作夢;住於涅槃,亦是作夢。必一無所住,乃為大覺耳。所以若住於所修之法,住於所

說之法,住於所得之法,則皆是作夢矣。本經主旨,在於無住。故曰:應無所住行布施,應

離相發菩提心也。

 

總而言之,觀一切染淨法如夢者,意在通達一切有為法本無可得也。一心清淨,有何可得乎?

若有可得,即非清淨矣。故應觀一切有為法如夢也。我世尊說法四十九年,而曰無法可說。又

曰: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少法可得。果地覺者如是。在因地修行者,亦必應如是可知。

楞嚴經云:「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

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有可得,生滅心也。觀其如夢,了不可得,不生不滅也。當知夢

即是有為法,若知其夢了不可得,而不迷不執,有為法便成無為法矣。

 

如字有味。未覺者,應觀其所謂醒者,依然如夢,乃可以解脫一切,遠離顛倒;已覺者,應觀

其所謂覺者,亦復如夢,又何妨現入華胥,遊戲三昧耶。總之,六喻皆是貫徹到底的。不僅為

凡夫言也;二乘若知度生如夢,了不可得,便不致沈空滯寂;一類菩薩,若知上求下化如夢,

了不可得,便可成佛。故作如夢之觀,正是照破我、法二執之寶鏡,度入大寂滅海之慈航。由

上所說,可知一切有為之法,皆是依心為因,託事為緣,因緣會合所生之果耳。除因果外,

一切烏有。而名之為果,卻又成因。說之為因,旋復招果。是即因果之本身言之,亦復毫無定

形。故曰當體是空。譬如做夢,非不事相儼然,卻是有即非有。故曰因緣生法,即假即空。故

說一夢喻,已足了徹一切矣。但以眾生久在迷途,平日未嘗不知世事如夢,乃一遇順逆境界當

前,仍復執迷,放不下去。且曰:過去事誠然如夢,若境遇當前,歷歷身受,不謂之實事可乎

?故又告之曰:順逆諸境,雖歷歷身受,其實皆如幻耳。幻者,佛經所說之幻術也。今世則名

之曰戲。意若曰:汝見幻人幻術乎?幻出種種飛潛動植之物,豈不儼然似真?又如做戲然,粉

墨登場時,邪正賢愚、悲歡得失、神情活現,能令人為之顏開,為之淚下,汝亦以為真乎?可

因其悲喜無端,恍同身受,遂執以為實事乎?當知人生在世,亦復如是,一切遭逢,莫非妄識

業緣之所變現耳。世間即是戲場!一切眾生,即是戲場中的各種腳色。當其鑼鼓喧闐,非常

鬧之候,有智慧者便當自警,轉眼即下臺矣。此刻在此做這個腳色,不過為業力所牽,須了卻

一段緣法而已,豈可當真?譬如唱戲,既做了戲曲中一個戲子,必有夙因,方現此果。固然不

能不用心唱做,誤了所抱的目的,然而斷沒有執著戲中所扮演之人物當作自己者。戲子之目的

為何?名譽金錢是也。做人亦然。今世來做這個人,不過暫充這齣戲中一個腳色耳。戲子尚能

執所扮演者當作自己,吾輩豈可誤認所暫充之腳色為自己乎。當知因果難逃,因果可畏,既

暫充了這個腳色,自然不能不用心唱做,以免誤了目的。但切不可只認名利為目的,須認準自

己本有之家寶以為目的。家寶者何?自性三寶是也。必應了了覺悟,做此假戲,既不可錯了因

果,牽累自性;更不可誤認假戲為真,昧失自性。所以正當笙歌嘹亮,大眾注目之時,便應自

覺自悟,此一齣幻戲,非我本來面目,誓當返我初服。庶幾鑼鼓收聲,風流雲散時,不致懊惱

悲傷,手足無所措耳。故曰應作如幻觀也。

 

世尊大慈,猶慮眾生執迷不醒,以為一切人事謂之如幻,誠然非虛,然而撫念身世,終難放下

。蓋其意中,但能領會世事如幻,而猶認偌大的世界,及其寶貴的色身,為真實有,故放不下

耳。因又告之曰:如泡如影。如泡,喻世界也。如影,喻色身也。何以故?所謂泡者,由於水

為風鼓,激蕩而成者也。而世界則由一切眾生,於性海中,起無明風,造此共業之所結成,故

以如泡喻之。所謂影者,由有日月燈光照之而現者也。而色身則由性光之所變現,故以如影喻

之。此世、此身,既與泡、影同一緣生。可見身、世,亦與泡、影同一虛妄矣。豈可迷為真實

乎!此義楞嚴經言之最明。經曰:「認悟中迷,晦昧為空。空晦昧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

想相為身。」此段經文,是說覺性圓明,大而無外,小而無內。本無所謂虛空也,世界也,色

身也。全由眾生覺性障蔽,遂致本來圓明者成為晦昧。晦昧者,所謂昏擾擾相也。既已不悟,

乃反認晦昧為虛空,故曰晦昧為空。是則由其認悟中迷之故也。認悟中迷者,言其自以為悟,

實則依然是迷。何以故?以其認晦昧為虛空故。虛空既是晦昧,復糾結此晦暗者為色,故曰:

空晦昧中,結暗為色。色者,地水火風四大是也。正指世界及一切有情無情之色相而言。先認

晦昧者為虛空,復認晦暗結成者為世界,更認色與妄想雜成者為其寶貴之身軀,故曰:色雜妄

想,想相為身。首句認字,直貫到底。妄想二字,亦貫通上下。何以誤認?由有妄想故也。妄

想者,識之別名也。受、想、行,為識之心所。故此中妄想之言,即指五蘊中之受想行識四蘊

。想相為身之相,即上文色字。想,即妄想。一切眾生之身,無非五蘊假合。故曰:色雜妄想

,想相為身。謂四大之色相,與受想行識之妄想雜而合之,成此幻身也。此段經文明白開示,

虛空、世界、色身,全由眾生昏擾擾的妄想之所變現。妄想本非真實,剎那生滅。由其變現之

身世,豈能真實乎!

 

人人皆知水中之泡極其脆薄,最易壞滅,殊不知世界亦然。勿謂江山千古也。雖整個世界,未

遽壞滅,然而陵谷山丘,桑田滄海,時起變化,足證時時在成壞中。此年事稍多者,所常經驗

之事,原非理想之談。且楞嚴又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

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有漏微塵國,有漏,明其必壞。微塵,明其其細已甚也。三有,

謂三界也。此段經文,是說晦昧之虛空,在大圓覺海中,如海上之一泡。漚,即泡也。而微塵

國土,更是依附海泡之物。泡若滅時,且無晦昧之虛空,何況三界耶!一切學人,常當觀照此

理。所認之虛空,尚是晦昧的昏擾擾相,尚且渺小如泡,何況世界,何況此身,何足算哉?豈

可遺棄包含虛空,囊括三界之真實圓明性海,而認一渺小脆薄,成壞無常之浮漚乎。至於影者

,望之似有,考實則無。此身亦然,虛妄現有,考實則無。譬如鏡中人影,因照則現,肥瘦長

短,纖毫不爽。此身亦然,因心造業,循業而現。壽夭好醜,因果難逃。南嶽思大師曰:淨心

如鏡,凡聖如像。此明身之可見,因淨心本具見性。猶如像之可見,因明鏡本具照性。豈可因

其可見,遂誤認為實有!且淨心之見性中本無此身,不過見性發現之影耳。亦猶明鏡之照性中

無此像,不過照性發現之影耳。

 

以上所說,猶是以幻身望於淨心,明其為淨心所現之影。若約幻身當體說之,亦復如影。何以

故?除五蘊外,了不可得故。而且五蘊中之色,即是四大。四大既如浮漚,其餘受想行識四蘊

,又莫非虛妄,(名曰妄想,故是虛妄。)然則即五蘊本身已了不可得矣。何況五蘊假合之幻

身,其為似有實無可知。了不可得者,言其有即非有也。正如影然,但眩惑人眼耳,其實本空

也。一切凡夫所最執著以為實有者,識心、世界及其自身也。今一一破其惑曰:識心如幻,(

前言世間即是戲場,一切眾生即是戲場中腳色,莫非識心業緣之所變現,故曰如幻。)世界如

泡,此身如影。身、心、世界尚且虛妄非實,則其餘一切有為法相可知矣。然而迷途眾生,雖

知身心世界非實,或猶因循怠忽,不能勤作如夢如幻如泡如影之觀。因又警策之曰:如露如電

。露則日出而晞,留不多時。電則旋生旋滅,剎那而過。所謂生命在呼吸間,當加緊用功,如

救頭然也。合此如幻等五喻觀之,即是觀於萬事如夢,有即非有。故曰:如幻等五觀,是別。

如夢觀,是總。觀此六喻,雖是觀諸法空相,即是觀如如之性,以性相本來融通故也。故觀緣

生即可契入如如不動。故無為法性,從觀有為法相如夢幻入手,便是兩邊不著合乎中道。此義

前已詳談。今再以三性三無性說之。六喻中隨拈一喻,皆可明三性三無性之理。茲且約總喻如

夢說。餘可例知。

 

三性三無性,見於楞伽經及法相宗各經論。此為相宗精要之義。佛說法相,原為明此。若不知

注重,但向瑣細處剖晰,雖將一切法相剖之極詳,未免入海算沙,失其所宗。當知三性三無性

之義,學性宗者亦應通曉,因此義貫通性相。若知此義,則於緣起性空,更能徹了。修持觀行

,更易得力。蓋上來所說如夢觀,尚是總觀大旨。若依三性三無性之理觀之,則更入深微矣。

 

何謂三性?(一)徧計執性,(二)依他起性,(三)圓成實性。

 

徧計執者,謂普徧計較執著也。即性宗常說之分別、執著、攀緣、無明、妄心、妄想等。性宗

亦謂之分別性。此是妄想,云何稱之為性耶?意在明其雖是無明妄想,然為真心之所變現,非

離真實性而別有也。但相宗名為徧計執性,是單約凡位說;性宗名曰分別性,則兼約凡聖說。

聖位之分別性,是明其應緣示現,對機說法,絲毫不爽。似有分別,蓋約眾生邊望之云然耳,

非謂聖位尚起念分別也。當如是知。

 

依他起性,即性宗所說之緣起、緣生、性起,此正本性隨緣現起之相用。相用原不離乎性體,

若無性體,便無相用,故曰依他起性。依者,隨也。他,指緣而言也。

 

圓成實性者。圓,謂圓滿。成,謂本具。圓成字,約體說。明其本來圓滿具足,非造作法。亦

兼約相用說,謂相用為體所本具,淨德圓滿也。實,即真實。此即性宗常說之法界、真如、如

如、真心、實相、圓覺、自性清淨心等,其名無量。性宗亦謂之真實性也。

 

何謂三無性?(一)相無性,(二)生無性,(三)勝義無性。無字甚活,有非字意,有空之

之意,即不可執著是也。

 

相無性者。眾生於一切事物上,妄計有我有法而執著之,所謂徧計執也。殊不知徧計所執之我

相法相,完全由於誤認。譬如認繩為蛇,不但蛇相非實,即繩相又何嘗真實?故曰相無性。謂

虛妄之相,非真實性。當體會性中本無有相,應不著相而無之,乃是性也。

 

生無性者。生,謂緣生。蓋一切法,但依因緣聚會,假現生起之相耳,所謂依他起也。然則既

為緣生,可見一切法本無實體,體惟淨性。恰如繩之生起,亦由因緣集合而有。繩非實體,其

體乃麻,故曰生無性。謂緣生之法,本非真性。當體會緣生法雖以性為體,而於性體中無此緣

生,應不著緣生而無之,乃是性也。

 

勝義無性者。真如之性,為一切法之本體,名第一義,亦名勝義。此性真實,眾生本具,本來

圓滿,所謂圓成實也。然勝義亦是名字,如麻亦是假名,故曰勝義無性。謂勝義亦為名言,而

非性也。當體會真實性中,本無勝義名字,應并勝義亦不著而無之,乃真實性也。

 

性宗立名略異。名相無性,曰無相性,謂不著相,方是真性。名生無性,曰無生性,謂不著緣

生,方是真性。名勝義無性,曰無性性,謂性亦不著,方為真性。此義,正顯相既離性而無體

,性亦非離相而別存。於義尤圓。故無性性,亦名無真性。謂并真實之見無存,乃是真實性也

。又名無無性。次無字,空無之義。謂不著空無,乃是真實性也。上來略釋名義竟。當再約如

夢之喻,以明三性三無性之理。

 

佛說三性三無性,所以顯性、相之圓融也。諸有智者,必應明了三性三無性之理,以貫通乎性

相。則能空有不著,合乎中道。而本經令觀一切有為法如夢者。因作如是觀,便能洞徹三性三

無性之理故也。換言之。若明三性三無性,方能徹底了然一切有為法之如夢。茲故將如夢之義

,與三性三無性之義合而演說之,以期於此二義皆得徹了。至於幻等五喻,原是說以證明如夢

之義者,故雖僅約如夢而說,而於義已足。當知清淨心中,本來離相,是謂真實性。猶之心若

清淨,便無夢相也。但因真性以隨緣故,現起身、心、(此謂妄心,即是識也。)世界等相,

是謂依他起性。無異入眠時,隨緣而現夢中境相也。乃凡夫之人,以不明一切有為法,既是緣

生虛相,生本無生故,遂致計較執著,認虛為實,是謂徧計執性。正如愚癡之輩,以不知夢為

緣生虛相,有即非有故,而執夢境為真實也。

 

是故若知夢中境相,皆是一心之所變現,有即非有者。當知無相性,亦復如是。夫一切法,莫

非心造,故稱有為。然則有為之法既皆心造,可見心性乃真實體。一切有為法,不過依心托事

,隨緣現起之相耳。所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豈可執以為實乎?若其執之,是迷相而昧性矣

。何以故?性本無相故。若知心本無夢,但由妄想熏起。而妄想本虛,所以由其熏起之夢,有

即非有者。當知無生性亦復如是。夫一切有為法,既是緣會假現之生相,可見性體中,本來無

生。故一切有為法,既不可執以為實,即其緣生之虛相,心中亦不可存。若其存之,依然昧性

。何以故?性非緣生故。若知夢時心與醒時心,并非二心,但由睡眠之故,名為夢心,實則非

夢心外,別有醒心者。當知無性性亦復如是。夫妄心、真心,本來不二。但由無明不覺之故,

名為妄心。若無明,明;而不覺,覺,妄心便是真心。猶之若不入睡,夢時之心,原為醒時心

也。故修行人,不可於妄心外,別執有一真心。換言之。即是不應滅色以明空,滅相以見性。

若其如此,仍復昧性。何以故?著於性,乃真實性故。所以者何?苟有取著,便為我相我見

,而非自性清淨心矣。

 

上來所說,是以如夢之義,說三性三無性,則三性三無性之義徹底洞明矣。即復以三性三無性

之義說如夢,故如夢之義,亦可徹底洞明也。綜觀上說三性三無性之義,可知要緊功夫,惟在

不起徧計執。則依他起,便是圓成實。何以故?於性相皆不計執,雖熾然現相而心固無相也,

雖示入生死而性本無生也。計較即是分別,所謂第六識;執著,所謂第七識也此即無明不覺

,此即我見。故本經唯一主旨,在於無住以破我也。

 

綜觀上說如夢之義,可知作如夢觀是貫徹到底的。即是由粗而細,由淺入深,從初修至於究竟,

一切行門,皆不外乎此觀。蓋說一夢字,以喻無明不覺也。復說一如字,則喻無明不覺,似有

實無,性本非有。精極、確極。不但此也。如夢者,似乎做夢也。似乎做夢,正顯一切有為法

是有即非有的;亦顯一切有為法是非有而有的。觀其有即非有者,不可著有也;觀其非有而有

者,不可著空也。故如夢之言,不是但令觀有如夢,乃令並觀空有一切如夢。果能於一切有為

法,有即非有,何妨於一切有為法,非有而有?此之謂大作夢中佛事。學人初下手,便作此圓

頓妙觀,則既不執實,亦不執虛,且不執無。即是本經所說無我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空到底矣。於是雖涉有而不住有,雖行空而不住空,故能中中契入無相無不相之實相。則如如

不動矣。

 

蓋不住,而涉有行空,正所謂即止之觀也;行空涉有,而不住,正所謂即觀之止也。故作如是

觀,便是止觀雙運,便能定慧均等。則如是而證,便能達於寂而常照,照而常寂。寂照同時,

故曰一切諸佛,從此經出。

 

總而言之,一部金剛般若,無住妙旨,全在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上。而欲達到不取於相如如不

動,全在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上。一切學人,當從此觀,隨

順而入。此觀,正是金剛慧劍,無堅不摧,無無明煩惱而不破也。故應如是演說,如是受持,

永永流通此紹隆佛種之無上大法也。

 

摘自 金剛經講義 江味農居士 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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