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總解科意

 

五重者,名、體、宗、用、相。依者,台宗智者大師說法華經經題,約名體宗用相,開為五重

,以發揮經中要旨,最為簡明。少一重不得,多一重亦不必,故今依之也。

 

此之五重,次第相生。

 

夫一經必有一經特立之名。名者,所以標一經之概要,以顯其異於他經者也。故第一重為釋名

名者,實之賓也。既標此名,必有其實,非虛立也。

 

故次顯體。體者,實體,即經名之主體也,因名核實矣。然非修觀行,仍屬空名。

 

而依體起修,必明宗趣,故三明宗。宗者,修宗,謂修行之旨趣也。

 

既已真修,必得其用,故四論用。用者,功效之意。

 

佛隨眾生根機之大小利鈍,說種種法以教化之,故經教即有大小偏圓漸頓之殊。如華嚴宗,判

為小、始、終、頓、圓五種教相;天台判為藏、通、別、圓四種化法。頓、漸、秘密、不定四

種化儀是也。

 

一經之名、體、宗、用,四重玄義既明,則其屬於何種教相,亦可得而了然矣。故第五重為判

教相也。今依五重之次第,開為五科。

 

摘自 金剛經講義 江味農居士 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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