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所謂般若綱要者,謂即般若而明其綱要也。
如上引大智度論所言,佛法即是般若。可見般若一門,攝義無量。若不明其綱要,未免泛濫無
歸。
前人有宗第一義空立說者,有宗二諦立說者,有宗八不立說者,其說至不一也。
第一義,即謂本性。性為絕待之體,故曰第一義。性體空寂,故曰第一義空。此義,是明般若
綱要,在於破我除執。必須我法俱遣,情執盡空。所謂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而後實相現前也。
二諦者,俗諦也,真諦也。俗,謂世俗;真,謂真實。諦者,精審確當之意。謂世間之事相,
凡俗見以為審確,是名俗諦;真實之理性,聖智乃知其審確,是名真諦。若約佛法言,凡明諸
法緣生之義者,曰俗諦。何以故?以世俗未悟本性,逐相而轉。因曉以一切諸法但是緣生,有
即非有,其義決定故;凡明緣生即空之義者,曰真諦。何以故?以聖智即虛妄相,見真實性。
故洞然一切諸法非有而有,當體皆空,其義決定故。
龍樹菩薩曰:「為世諦故,說有眾生。為第一義諦故,說眾生無所有。」世諦,即俗諦。第一
義諦,即真諦也。由此可知,俗諦明即空之有也;真諦明即有之空也。又曰:「諸佛依二諦,
為眾生說法。」故嘉祥大師曰:佛法不出二諦,二諦賅攝一切佛法也。夫般若本攝一切佛法盡
,而曰佛依二諦說法,則般若綱要不出二諦也明矣。蓋般若要旨,為令空有不著,以合中道第
一義。真俗二諦,正明此義者也。
八不者,所謂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來不去、不一不異。因迷八不之淺深,而成六道;因悟
八不之淺深,而有三乘。蓋一切眾生,計執生滅斷常一異來去等相而著有,故謂之迷。三乘中
人,雖不執生滅諸相,而又著於不生不滅等,以偏於空。故佛說八不之義,正令洞明乎二諦。
二諦明,而後中道顯也。而第一義空之義,亦是令空有俱空,而後一切不著,中道圓明。
由是觀之,第一義空、二諦、八不,說雖不同,而義顯中道則同。
然則般若之綱要非他,即是令於空有二邊,遣蕩情執,務令罄盡,以顯圓融中道耳。換言之,
佛說般若,在令一切妄想執著之眾生,開其理體本具之正智,以明其無明,覺其不覺,俾無
相無不相之實相,空不空之如來藏現前,同證如來智慧覺性耳。此正我本師出現於世之大事
因緣也。是則般若法門,乃最上乘,令一切眾生乘之,而直至佛地者耳。
由是言之,與其別別舉義,明其綱要,何若曰:金剛般若經,實為般若部之綱要,尤為要言
不繁。何以故?本經無法不攝,無義不彰。
上舉二諦、八不、第一義空諸義,一一具足故。
如曰:
無我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等,第一義空之義也。
滅度所有一切眾生,俗諦也。實無眾生得滅度,真諦也。
行於布施,俗諦也。
於法無住,真諦也。
乃至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即非、是名等等。
全經所說,無往非明二諦之義者。至令菩薩通達無我法,在於開佛知見。入後所說,則皆不
一不異、不斷不常、不來不去、不垢不淨等義,以顯諸法空相,是法平等。夫諸法空相,是
法平等,即所謂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也。而令學人如是演說,如是受持,豈非以如是等義,
為般若之綱要乎哉。
不但此也,如上引大般若經、大智度論之言曰:「般若能生諸佛,攝持菩薩,佛法即是般若。
」是指示佛法要領,不出般若也。而本經則曰:「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
皆從此經出。」其指示般若要領全在此經,不尤昭昭明明乎。
佛說般若,前後共十六會,義豐文富。聞西藏譯文,至千卷之多。中文簡括,亦有六百卷。內
典中卷帙最大者,惟般若部。讀誦已難,遑論演說受持。故於第九會,由博而約,特說此經。
羅什大師師弟,譯成華文,並加入魏譯之數行計之,止五千八百三十七字耳。不但般若要旨,
盡在裏許,且得此一卷,一切佛法無不在握矣。
何以故?此卷為般若之綱,般若為一切佛法之綱故。故必一切佛法通,而後此經可通。何以故
?因網乃得綱故。然亦必此經之義趣深解,而後一切佛法,頭頭是道。何以故?綱舉則目張故
。當如是知也。
此一卷經,既為三藏之綱,其關繫重要可知。其義蘊之玄廓,條理之繁密,亦由是而可知。且
以少文而攝多義,幸得譯人筆妙,方足以傳之。
是以經中一句一字,皆關宏旨。即一名稱,一結集者標舉之詞,亦含精義。少少忽略,義便難
通。
自譯傳之後,禪宗五祖、六祖,極力宏揚,遂爾家喻戶曉,流通不絕。
雖多未明其義,而學佛者蓋無有不讀此經者也。各佛教國中,未見其比。即此觀之,足見吾國
眾生,深蒙佛護,良堪慶慰。何以故?此經流傳不絕,便是佛種不斷故。
自今而後,當於云何演說,云何受持,特別加意。
乃足以少報佛恩及翻譯此經、流通此經者之恩也。荷擔如來,當得菩提,願與諸君共勉之。
摘自 金剛經講義 江味農居士 遺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