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綱要,含有三義。
(一)謂般若為大乘佛法之綱要也。
此義,諸大乘經論及古德箸述中,隨處可見。若博引之,累牘難盡。茲且捨繁就約以明之,取
其易了也。
夫大乘教義,深廣如海。然壹是以自度度他為本。自度度他,法門無量。
然壹是以六波羅蜜為本。而施、戒、忍、進、定五度,若離般若,非波羅蜜。是所謂六波羅
蜜者,壹是以般若波羅蜜為本。然則般若為大乘佛法之綱要也,彰彰明矣。故大智度論曰:
「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諸佛以法為師。法者,即是般若波羅蜜。」大般若經曰:「摩訶
般若波羅蜜,是諸菩薩摩訶薩母,能生諸佛,攝持菩薩。」可見所謂大乘最上乘者,唯一般
若而已。除般若外,便無佛法。
當知大小乘一切教義,皆自般若出。一切教義,間有與外道如儒家、道家中最高之理論相近
者。獨有般若,惟佛能證,惟佛能說。外道最高之理論,一遇般若,冰銷火滅矣。
故華嚴會上,諸大菩薩讚曰:天上天下無如佛,十方世界亦無比,世間所有我盡見,一切無
有如佛者也。知此,則三教同源之說,其荒謬何待言哉。知此,則學佛者茍不了徹般若,雖
盡知種種教義,盡學種種法門,皆是捨本逐末,在枝葉上尋覓耳,豈能到彼岸乎。
夫般若非他,理體本具之正智是也。
理體者,實相般若也。正智者,觀照般若也。皆名般若者,顯其理外無智,智外無理,理智
一如也。
既曰學佛,首當開佛知見。云何為佛知見,般若是也。
乃從來罕有學此者。或望而生怖,或無知妄談。此所以學佛者雖多,而證道者甚少也。豈但孤
負佛恩,抑且孤負己靈。何以言之,如我世尊成道時,詫曰:「奇哉奇哉,大地眾生皆有如來
智慧覺性。但因妄想,(校想下舊版有執著二字。原稿無。)不能證得。若無妄想執著,則無
師智,自然智,即時現前。」
如來智慧覺性,即實相般若。
妄想即分別心,第六識。執著,即我見,第七識。而觀照般若,即轉此二識者也。此二識轉
,藏識及前五識皆轉矣。故曰:若無妄想執著,無師智,自然智,即時現前。
此二智,即謂如來智慧覺性。因非外來,亦不可授人,故曰無師。因法爾本具,必須自覺自
證,故曰自然。
亦可配根本智後得智,或道種智一切智說。
總之,凡夫所以為凡夫者,由於無始無明。無明,猶言無智。
故今欲超凡入聖,惟在開其正智耳。佛門中人有恆言曰:求開智慧。此語,正謂當開般若正智
。亦即開佛知見。
我世尊為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何謂大事因緣,即是為一切眾生,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俾
得悟佛知見,入佛知見耳。乃眾生雖知求開智慧,而不明其所以然。
教者,學者,一味尋枝覓葉,絕不知向般若門中問津,甚至相戒勿言。可悲之事,孰逾於此。
違背佛旨,孰逾於此。誤法誤人,孰逾於此。自今而往,深願與諸善知識,昌明正義,極力弘
揚也。
摘自 金剛經講義 江味農居士 遺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