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

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如理演說不取相 觀察有為體相故

如是六喻或九十 性即無住大涅槃

 

論曰。此流通方法也。欲宏通此經者。須是不取於相。如於真如。常不動故。言不動者。即是

不動空有等法。一切諸法。約真諦邊一切皆空。約俗諦邊一切皆有。十界皆空。故非偏空。此

空即具一切法名為真如。十界皆有。故非偏有。此有即泯一切相。亦名真如。今以如智如於如

理。故不取偏有相。不取偏空相。而空有等法皆得不動。又正演說時。不掛一糸字腳。以文字

相即解脫相故。不取演說相。亦不離文字而別取默然相也。

 

何以故下。重示般若觀門。一切有為法者。舉所觀境。即指陰處界等。豎窮十界。橫色心。以

要言之。種種假實國土。總名有為。以是隨染淨緣成故。如夢幻泡影等者。示觀察門。此譯止

有六喻。他譯九喻。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大品十喻。謂幻。燄。水月。虛空。響。乾城。

夢。影。鏡像。化。然法數雖殊。理致惟一。今略為三釋。一附事釋。二次第釋。三圓融釋。

 

附事釋者。夢幻泡影。是無我觀。如露如電。是無常觀。色陰如夢。覺時不可得故。受想如幻

。隨心變現故。行陰如泡。虛妄生滅故。識陰如影。無有實性故。色法如露。不久停故。心法

如電。起即滅故。

 

二次第釋者。譬如夢等因緣妄有。一切有為亦復如是。因緣妄有。無實體性。譬如夢等當體即

空。一切有為亦復如是。當體即空。非滅故空。譬如夢等種種變現。一切有為亦復如是。種種

變現。假名無量。譬如夢不異睡。幻不異本。泡不異水。影不異質。露不異濕。電不異光。一

切有為亦復如是。不異實相。

 

三圓融釋者。即一心三止三觀也。即止而觀。故一切皆夢幻等。即觀而止。故一切夢等悉皆如

如。由此一心圓止觀力。則知一切諸法。皆即無住大涅槃性。依此演說。即是金剛般若波羅蜜

也。

 

摘自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 菩薩沙彌智旭際明 造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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