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
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
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
、壽者見。
此總除諸執、以顯三空正智也。
此 (因經首離相章中云) 若菩薩設言有生可度、即著四相。次章(無住章中)云。若心取相、取法
、取非法、皆著四相。以此觀之。 (如是四相、乃通經能掃諸) 執之具也。故佛於此重提、問
當機云。若有人言、佛開口便道四相。於汝意中作麼生呢。爾道是人、解我所說義否。當機 (
至此深悟) 平等本體。善會佛心。故答云不也。謂世人那裏解得此義。將謂佛說四相、必謂 (實
有四相) 可得也。 又何能解此四相、為非有非空乎。故自徵釋云。以世尊說我等四見者、乃順
俗諦也。云云。若然。則佛說四見、義含三諦。要令眾生、達我非我。非我而我。明了自性。
證得妙有真空。彼凡外者、烏得而解之哉。又復應知。佛順俗諦說、除凡外之人我執也。就真
諦、除二乘之法我執也。依中諦、除權乘之二空執也。三執除。三智顯。即是中道平等之義也
。已上五章。首明生佛、凡聖平等也。次約有空、不屬斷常也。三無去來、應化齊遣也。此三
顯正報不可得、明平等也。四以一多、明塵界性空。一合非一合、則依報不可得矣。以其萬法
雖多、不出聖凡依正色心等法。一一發明、歸乎平等。今則並能遣者、亦復掃去。故有此第五
耳。
摘自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新疏 民國 諦閑法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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