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讀上來非多一科,可知合之名,因其可碎而後有。且知碎者仍可碎也。則諸法性空之義明矣。

讀非一一科,可知碎之名,原因其合而後有。且知合者仍可合也。則諸法緣生之義明矣。且合

而觀之,雖是性空而不礙緣起,因是緣起故知其性空。

 

然則所謂一合相者,乃是一不定一,合不定合。故曰: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不可說者,因世

界可碎,微塵亦可碎,可見微塵不異世界。若說世界真是一合,豈非微塵亦真是一合?然而世

界非世界,乃微塵也。而且微塵非微塵,乃本空也。由是可知世界之一合相,亦復本空。豈非

一即非一,合即非合耶?此約相以明不能定說非一合,定說真一合,故不可說也。

 

夫修行本為證性。如上所明一即非一,合即非合,約對待之事相云然耳。約清淨性言,則都無

此事。何以故?性是絕待,非對待。本離名字相,言說相故。此約性以明性非事相,本離言說

,故不可說也。

 

凡,謂凡情。迷於事相,謂之凡情。故曰:凡夫之人貪著其事。其事,泛指一切事相,一合相

亦攝在內。言其者,明其向外馳求,背覺合塵也。而言凡情者,明其非正知也。因其向外馳求

,故於事相,起貪戀而生執著。然則欲不貪著,須淨凡情。欲淨凡情,須開正知也明矣。當云

何知?當知一合相,便是不可說。謂當離名字言說,返照一切法本不生也。故此科開示入道之

方極其親切,不可但作空談事理會也。

 

且其義貫通上下,上科之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下科之我見即非我見是名我見,皆當於

不可說處領會,不可貪著其事也。如此,方為能解如來所說義,方於一切法本不生之心源,得

以隨順契入。故此科正與下結成不生一科,緊相呼應也。

 

上說非多非一兩科,不但破世界,兼破微塵。此中說凡夫貪著,但約一合相為言。是但說世界

而不說微塵矣。何耶?此有二義:

 

(一)上說微塵非實有,是約眾字顯義。此即顯示不但世界為一合之假相,微塵亦為一合之假

相也。故此中不可說之一合相,乃兼約世界、微塵而言,非不說微塵也,非但說世界也。故佛

不提世界微塵,但舉一合相說之者,意在於此。當如是知也。

 

(二)但舉一合相說者,意在破斥世間所有,大而世界,小而微塵,莫非假合。因凡夫之貪著

,無非誤認假合之相為真耳。塵界如此,色身亦然。凡夫所以貪著臭皮囊執之為我者,無他,

由於不知是五蘊假合耳。若知除五蘊外無此色身,便不致於貪著矣。此佛但舉一合相說之之微

旨也。蓋破依報即兼以破正報也,當如是知也。

 

此約塵界明離一多一大科中,含義甚廣。今分數節略言之。

 

(一)塵界既非一非多,可見塵界亦非總非別。蓋乍視之,世界為總相,微塵為別相。以界是

總相故,遂誤認為真是一合。以塵是別相故,遂不知其亦是假合。其實界可分碎,則總即非總

矣。塵亦假合,則別即非別矣。

 

(二)說非一非多,即是說不增不減也。蓋約體積言,則界相若增,塵相若減。而約數目言,

又界相若減,塵相若增。可見增減並無定相,則亦是假名,亦是虛幻。直是增減皆不可說,故

曰不增不減。不增不減一語,即謂增減不可說也。他如不生不滅等句,皆同此意。

 

總之,明得界非界塵非塵之義,便恍然於世間所有大小、高低、來去、一多、總別、增減、賢

愚、淨穢等等對待之名相,莫非虛幻,當體是空。若明得諸法本空,便會歸於性,而諸法一如

矣,而是法平等矣。此為諸法空相之要義。解得此義,便可事事作如是觀。觀照功醇,便可證

無生忍,而泯相入體矣。不可不知。

 

(三)上明離去來一科,是約三身,以明性空緣起之義也。蓋來去,緣起也。不來不去,性空

也。是約正報明也。佛之正報明,則一切眾生之正報,皆當作如是觀也。此明離一多一科,是

約塵界,以明性空緣起之義也。蓋塵界非塵界,性空也。是名塵界,緣起也。是約依報明也。

大千世界,為一佛教化之境,亦即一切眾生色身依託之境。色身所依之境,是名非實。則由此

身此境生起之一切事相,皆當作如是觀也。

 

何以言之?正報、依報為眾生所不能須臾離者,尚且虛幻無實,則一切盛衰、苦樂、稱譏、毀

譽,種種對待之事相,其更為虛幻非實可知,何足貪著哉。此經文約三身、世界,以明諸法空

相之微旨也。何以故?約此二以明義,一切事相,賅攝無遺故。

 

(四)約身相、界相言,則身為能依,界為所依。而約聖之法身、凡之佛性言,則性為能起,

身、界為所起。須知此清淨性,本無來去、一多、總別、增減,但隨緣現起來去等相耳。因相

是隨緣現起,故是虛幻。而性乃本具真實之體,故儘管隨緣現起種種對待之事相,而絕待空寂

之本性中,仍未嘗有彼種種相也。其他一異、聖凡、生滅、垢淨、人我、彼此等相,莫不如是。

 

果能如是一眼覷定本不生之心源上觀照入去,便是所謂直指向上。則胸襟當下開豁,煩惱當下

消除,顛倒夢想當下遠離。如此用功,方是直下承當,可稱善用功人。較之枝枝節節而為之者

,其功效之懸殊,所謂日劫相倍,豈止一日千里而已。

 

故圓覺經曰:「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

,如是乃能永離諸幻。」此段經文所說,正可移作本經注腳,正是直指向上之修功。

 

云何修?知幻即離,離幻即覺,是也。知者,解也,亦即覺照也。幻者,如上來所說身、界等

等是名非實是也。云何即離?一眼覷定心源觀照入去,則諸幻皆離矣。蓋知幻便是離也。如是

覺照,便合於覺。故離幻便是覺也。此為一超直入圓頓要門,有何漸次?一切法門,無方便於

此者矣,何必更作方便!觀如是乃能永離諸幻句,可知必如是修,乃為徹底,乃能究竟。聞者

當生希有難遭之想也。

 

(五)此外又有一義,為無著菩薩說,亦宜知之。其義云何?則以塵界非一多一科為喻說,以

喻上科之義也。世界之一,喻報身是一。微塵之多,喻應化身多。塵界非一非多,喻二身非一

非異。但法喻有不齊者,世界非離微塵而別有也,而報身并非離應化身無別有。

 

當知凡是喻說,只能喻其大體,不能一一恰合。如經中常以日光喻智光。此不過因世間之光,

惟日光最大、最徧、最有利益,故取以為譬耳。其實日光依形質生,且熱,何能與并無所依而

且清涼之智光相比乎!故未可因無著之說,法喻不齊,而少之也。

 

塵界現有一多,喻二身現有去來。而約性言之,本無一多之相,故亦無來去之相。又約性相合

而言之,雖本無一多,不妨現有一多。雖現有一多,其實仍無一多。以喻雖本無去來,不妨現

有去來。雖現有去來,其實未嘗去來。但凡夫貪著一合之事相,喻凡夫貪著去來之事相也。

 

無著論曰:「為破名色身,故說界塵等。」名色身,謂二身也。意謂佛恐聞上義不了,故更說

界塵之喻以破之。今為疏通演暢其義而說之者,以便讀其論者,可以融會耳。由此可見佛說一

句法,包含無量義,故可作種種釋,故謂之圓音。所以見淺見深,各隨其人。古今來多有學圓

頓大教,而竟說成別教,甚且有走入人天教者,其故在此。所以說醍醐可變毒藥,又說圓人說

法,無法不圓。邪人遇正法,正法亦成邪。所以大乘經中教導學人,以親近善知識為要圖,以

開正知見為根本也。

 

摘自 金剛經講義 江味農居士 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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