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
。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
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
。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
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
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智無所得法平等 善法非法成菩提
全性起修修即性 是故持說功德多
論曰。若第一義佛境界。色相言說皆不可得。法身體性。豈亦然耶。為遣此疑。故曰我於無上
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以是法平等無高下故。請稍證之。一切法者祇是六塵。色無高下者。
譬如一恒河水。魚龍視為窟宅。修羅視為刀杖。人間視為清泉。餓鬼視為膿血。二乘了其本空
。菩薩知其差別。佛眼知即法界。而恒河水性無高下。隨諸眾生妄見不同。當知一切諸色。亦
復如是。
聲無高下音。譬如一咒。魔外聞之恐怖。佛子聞之安隱。又如魔以惡聲怖佛。反成讚詠。而北
朝敗。風聲鶴唳。皆為晉兵。當知一切諸聲。亦復如是。
香無高下者。譬如世間沉檀。蠅蚋聞即遠去。幻士廁室。佛坐便成香殿等。
味無高下者。譬如目連飯。母揣便成火炭。饑世馬麥。佛受便如甘露等。
觸無高下者。譬如闇中捫膝。怖為他人。龍雨刀杖。變成天華等。
法無高下者。譬如為名利發菩提心。是三途因。為斷邪殺婆羅門。轉增功德等。
是故一切諸法。其性平等。本無高下。隨眾生心妄見高下。而高下悉皆無性。達此無性。名為
無上菩提。非別有少法可得也。既顯示菩提無所得已。乃的示妙修之要云。以無我無人無眾生
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無上菩提。蓋不達無我而修一切善法。止成人天偽果。不修一切善法
而但證我空。止成二乘小果。妄言我法俱空而恣行惡法。則為闡提獄種。惟以無我修一切善法
。正所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故即得無上菩提也。夫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即境妙也。無我人
眾生壽者。即智妙也。修一切善法。即行妙也。三法成乘。故得菩提。
而又言善法即非善法等者。為遣疑故。恐有疑云。既無少法可得。云何復修一切善法。此善法
者。獨非法耶。今釋之曰。善法即非善法。以善是對惡之名。因於惡法假名善法。若非對惡。
無善名故。以諸善法惟心所修。心既不有。善亦性空。不可得故。以諸善法。互具一切善惡諸
法。性不定故。如布施持戒等。雖是善法。而名利矯飾心修之。是三塗因。人我勝負心修之。
是修羅因。著相計果心修之。是人天因。出世滅苦心修之。是二乘因。利益眾生心修之。是菩
薩因。法界平等心修之。是無上因。如是差別有無量故。以諸善法體即法界。實相無相。不思
議故。結云是名善法者。即是對惡因緣故。惟心空寂故。出生十界故。全體法界故。如此善法
。全性所起。故名為修。全修即性。故無實法。至圓至頓。了義了義。持說功德。豈財施所可
較哉。
摘自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 明 菩薩沙彌智旭際明 造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