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

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論曰。此即人可尊崇也。領納無違曰受。終始不忘曰持。對卷曰讀。離卷曰誦。最上第一希有

法。即菩提也。成就故可尊崇。非果而果。即為有佛。非因而因。即為尊重弟子。謂文殊普賢

等。私謂何況有人等是人可尊崇。經典所在等是法可貴重。以文字住世。能傳實相因果法故。

亦可分為二種福因。

 

摘自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 菩薩沙彌智旭際明 造論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演益 的頭像
演益

入佛知見

演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