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
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
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
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
非佛法。
法施具足二莊嚴 財施非因故非勝
應知法施離取著 取著不名為受持
論曰。此以財施福德。與法施為格量也。財施雖多。於三檀中但屬資生。今能受持為他人說。
須具三種善根。如前所明。當知具足二莊嚴也。又財施若非般若為導。則彼修癡福者。名為第
三世怨。以其增長生死。不動不出。故云即是非福德性。但是對少說多。多則有限。法施出生
佛果功德。是出世因。其福極勝。既作此格量已。仍恐末世隨語生解。偏執此經以為佛法。不
復更修餘福。故復告云。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蓋受一非餘是名魔業故也。又復應知。既一切
佛法皆從此經出。則一切法皆即此經。譬如金作種種器具。則種種器具皆金。故知六度萬行無
非般若。若妄計此般若別是一法獨勝餘法者。則便成非法矣。言乃至四句偈者。明其極少。隨
以少文而攝全義。堪名一偈。無偏指也。
摘自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 明 菩薩沙彌智旭際明 造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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