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
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
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
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
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一切無住是應住 資生無畏法三檀
一二三攝六度滿 如虛空住是所教
論曰。前問及許。皆先住而後降者。從實智起權智也。今荅中先降而後住者。從權智入實智也
。以無所住法。住般若中。熾然修行六波羅蜜。而不取相。是故能令少施與虛空等。
施有三種。一資生施。即檀波羅蜜。
二無畏施。即尸羅羼提二波羅蜜。
三者法施。即毘離耶禪那般若三波羅蜜。
不住六塵者。不著其因。不取其果。不著因者。不見我為能施人為受施物為所施。以若我若人
若物因緣無性故。如幻如夢故。惟心所現。因心成體。體即法界故。不取果者。不為貪求未來
殊勝色等諸果報故。不住相者。相祗是六塵。若因若果。蓋現前所有六度妙行。本皆實相舉體
所成。是故隨舉一行。本即實相全體大用。譬如舉海成漚。舉漚攝海。而諸眾生住於相故。妄
自計果計因。觀大觀小。若能稱性而住。不住諸相。譬如芥子中空與十方空。性無二無別。以
空非內外彼此方隅形相。更無小空異大空故。無相之福。其福乃大。非謂無福。不住塵相名如
教住。非無應住。是故善破惡取空見。
摘自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 明 菩薩沙彌智旭際明 造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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