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云何為人演說,問辭。此中含有二義。一是問演說之人,應當如何?一是問演說經義,應當如
何?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兩句,正開示二者應當遵守之軌則也。以說者言,應於能說、所說及聽說
者之相,皆不取著。所謂以不生滅心,說實相法是也。此經正是實相法。故說者應以不生滅心
說之。不生滅心,即是本性。所謂如如不動是也。意謂,演說甚深般若之人,應當三輪體空。
且當稱性而說,直指心源。乃能令聞者即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悟實相般若也。言下含有既
不可妄談,亦不可淺說意在。
以演說此經言,此經義趣,甚深甚廣。前云一切諸佛從此經出,是則經中所說,皆為成佛之法
也,其深可知。又云: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是則經中所說,一切佛法,
皆莫能外也,其廣可知。則欲為人演說,若不得扼要之方,非大而無當,即散而無歸,聞者難
獲法益矣。故示以經義之扼要處,即向下之二句一偈是也。可見此二句一偈乃本經之要旨,亦
即一切佛法之要旨,千經萬論中所說之性修理事,此二句一偈,包括盡之矣。
抑有進者,表面是開示云何演說,骨裏則是開示云何受持也。何以言之?蓋如是演說,必先能
如是受持。不然,豈能演說乎。且為人演說正欲人如是受持也,當如是領會也。由是觀之,不
取於相如如不動兩句經文,其義蘊深廣也明矣。今當逐層剖而出之。
首先當知,此兩句是全經之歸結語,亦是全經之發明語。何謂歸結?此一部經,自首至尾,所
說無非不取之義。一望可知,無待徵引,亦不勝引。至曰:諸法如義,無實無虛,一切法皆是
佛法,是法平等等句,皆如如義也。無所從來,亦無所去,則不動義也。今不過以此兩句,結
束全經之義耳。是之謂歸結語。
然則何以又謂之發明語耶?全經所說,雖皆此義,然是散見。若學人未能融貫,則望洋興歎,
不知從何而入。故發明之曰:全經要點,不外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八個字,學者當從此入。夫而
後聞者皆能扼要以圖,不致瞻前顧後,泛濫無歸矣。是之謂發明語。
其次當知,此兩句皆是說修功的,亦皆是說成效的。蓋必能不取,方能不動。然亦必能觀不動,
乃能不取。所謂互為因果者也。若但認不取為修功,則經義偏而不全矣。今依經文次第說之。
所謂相者,何相耶?經中說相甚多甚多,色聲等六塵相、布施等六度相、身相、佛土相、莊嚴
相、福德相、眾生相、度眾生相、菩提相、發心相、上求相、下化相、因相、果相等等,歷數
難盡。總之,凡說一法,便有其相。今概括之曰:凡所有相,一切不取。當知說一相字,法與
非法,皆攝在內矣。故不取相之言,即貫通乎不斷滅相。何以故?斷滅者,空相也,亦所不取
也,當如是領會也。所謂由這一面,便應見到那一面。凡讀佛經,第一要知此理。此不取於相
句,若不如是領會,便與下文如如不動句不應矣。
何以故?空有兩邊,少有所偏,便非如如故。所以者何?偏則有取,取則已為所動故。總之,
無論何取,取則心動,取則著相,而非如如之性矣。圓覺經曰:「種種取捨,皆是輪迴。」輪
迴,謂生滅心也。苟有所取,必有所捨。
何故取捨?由於分別執著。分別執著,所謂生滅心也。故曰:種種取捨,皆是輪迴。猶言種種
取捨,由有分別執著之生滅心。然則若能不取,當下便離生滅心矣。則當下便見不生不滅之性
矣。故曰: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如如不動者,不生不滅之性也。不取者,無住之真詮也。無
住者,不動之真詮也。何以故?若心有住,則為非住。非住之言,正明其動。若心有住則為非
住,猶言有取便是心動。故必一無所取,而後一無所動。
如如者,真如之異名也,皆謂本性。然立二名者,真如是指本具者言;如如是指證得者言耳。
蓋證性之時,智外無理,理外無智。智理冥合,謂之智如理如,故曰如如也。
如如之義,明其能所雙亡也。因其無能證,無所證,迥脫根塵,靈光獨耀,是以寂照同時。因
其寂時照,照時寂,是以無相無不相。因其相不相皆無,是以不生不滅。因其不生不滅,是以
如如不動。今既不取生滅之相,是以不生不滅如如之性現前也。故曰: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圓覺經曰:「一切諸眾生,無始幻無明,皆從諸如來,圓覺心建立。猶如虛空華,依空而有相
,空華若復滅,虛空本不動。」諸如來圓覺心,是說佛與眾生同具之本性。在眾生分上名曰如
來藏者,是也。蓋此句是約聖凡共說,非單約佛邊說也。(若單約佛說,則上句不可通矣。)
猶如虛空花,依空而有相。喻眾生自無始來,以不覺故,依本來空寂之性,而幻成無明之相也
。由此可知無明不過本性中緣起之幻相,猶如空中之花耳。空中本無花也,則性中本無無明也
,明矣。空花若復滅,虛空本不動。喻無明若滅,性本不動。本不動者,是言當其現有無明之
時,此性原未嘗動。當知尋常所言心動,乃無明動耳。由此更可了然但能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之本性,當下便現之理矣。又可知取捨正由無明,而無明本是幻相。然則不取於相,當下便如
如不動者,因無有取捨,無明已遣故也。是故學人當於不取即無住上,痛下功夫。不然,雖欲
不取,不可得也。
如如二字,有釋上如字為相似,為相稱;次如字為真如者。謂不取於相,方與真如本性相稱相
似而心不動也。此釋不妥。大乘義章,明言如如亦曰真如。且如如之名,大乘經中常常見之,
多指佛之境界言。何可云相稱相似乎!即欲分開作釋,上如字可釋為契合。契合真如,所謂智
與理冥也。當知曰相似,曰相稱,則仍體是體,智是智。能所之相儼然。何云不取於相耶!故
此釋,乍視之但覺其淺耳,細按之則大大不協,故曰不妥也。佛言,離幻即覺。覺字正謂如如
不動之性。即字正謂當下便是。可見但恐不能不取耳。果能不取,當下現成。今乃釋作不取於
相,與性相似。顯違佛語,萬不可從。
頃言學人當於不取二字,痛下功夫。然則云何方能不取耶?此層斷不可忽略過去,必應細究。
當知不取相,即是離相。圓覺經曰:「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由
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得無所
離,即除諸幻。」細究此段經義,可見離相功夫,全在堅持。堅持者強制之謂也。此層功夫,
誠不可少。不然,無始來取相習氣,何能除之?
然而更應細究,如何方能堅持不取乎?欲知如何始能堅持不取,當先知眾生因何故取。無他,
由有分別心執著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故耳。即復當知四相之相,實不外一我相。而我相之根,實
發生於我見。尤應細究,堅持不取,固足以遣我見。然只能伏,不能斷也。何以故?無明未破
故。且以無明我見未斷之故,亦最足以破壞其堅持。然則非更於離無明我見上用功不可矣。云
何能離耶?前引圓覺經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是也。此言知幻二字,即是離無明之最妙方
便,不必別尋方便也。
然則云何能知其是幻耶?楞嚴經開示最明矣。經曰:「如來本起因地,最初發心,先以直心正
念真如,始能遠離諸幻。」正念即是覺照。謂須徑直覺照真如本性,方能知其是幻也。由此可
見必須先悟如如不動之本性,乃能不取於相矣。此前所以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兩句經文,互為
因果,應交互用功,不可但認不取句為修功,如如句為成效也。
換言之。不但應向不取上堅持,還須向如如上覺照。且覺照為堅持之前方便。即是欲堅持不取
,必當先修覺照。不然,無明未斷,豈能堅持。是故圓覺經云:「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先斷
無始輪迴根本。」輪迴根本,即謂無明我見也。然則云何斷耶?前引圓覺經不云乎:「一切如
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此與所引楞嚴經,先以直心正念真
如之義相同。
譬如惡友,初因無知,誤視之為心腹。今知其惡,欲與斷交。然以關繫長久,未能驟斷。必須
先與疏遠,而後方可斷絕。此亦如是。自無始來,誤認幻識之無明為其真心,關繫密切久矣。
今既翻然大悟其非,若不即速掉轉頭來,認準清淨自性,徑與接近,則仍是與無明混在一起矣
。故圓照覺相,便是直心正念真如,便是與真心接近。而與真心接近,便是與無明疏遠。如是
方能望其永斷也。
所以要緊功夫全在圓照二字。何謂圓照?前念已滅,後念未生,正恁麼時,一心湛寂,了了
明明,是之謂照;圓者,非著力,非不著力,不沈不浮,恍如朗月孤圓,是也。此際一念未
起,清淨無比,徧體清涼,便是本來面目。初學未有定力,一剎那間,後念又起,便又如是覺
照。只要覺照提得起,如天平然,此昂則彼自落,則又清淨矣。務須綿密無間,使之相繼。久
久便能入定。至於如如不動之全體,談何容易遽能圓顯。然如此用功,便是隨順趨入也。本經
此兩句,即是此義。不但應向不取上堅持,還當向如如上覺照。要緊要緊。
今更引圓覺經,證明覺照本性能除無明之義。經曰:「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此言自性本來
不生也。本來不生,即是本來不動。生滅即指無明。意謂自性中本無無明。說有無明,由於妄
見耳。然則今知覺照清淨本性,便是正見。邪正不并立。正見興,則妄見除矣。故彼經又曰:
「如來因地修圓覺者,知是空花,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無,本性無故。」生
死即謂生滅。此言自性既本不生,則亦不滅,故曰本性無。謂亦無身心受彼生死者,以本性原
無生滅之故,并非造作使無也。所以發心便應覺照本不生之性。故曰因地修圓覺。因地,指發
心修行之時。修字,即指覺照。圓覺,指本不生之性也。如是修者,知彼一切生滅幻相盡是空
花,有即非有故也。既如是知,則不為所轉矣。不轉,明其不動也。故曰知是空花,即無輪轉
。此兩句,與知幻即離之義同。既已知幻即離,所以亦無身心受彼生死。則法性如如矣。綜觀
上引經文,當可了然徑向本不生處覺照,為除無明之妙法矣。
何謂本不生處?即於未起念時覺照是也。念且未起,何所謂相?更何有取?果能如是綿密無間
,則於不取自有把握。總之,一面向不動處攝心覺照,以成就其不取。復一面於遇緣時,堅持
不取,以圓滿其不動。庶於如如性體得有入處。楞嚴亦同此說。如云:「諸修行人,不能得成
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云何二種:一者無始
生死根本。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
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此中所說攀緣心,即是不覺妄動之心。元清淨體乃至緣所遺者,即如如不動之本性也。彼經又
云:「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性心失真
,認物為己,輪迴是中,自取流轉。」此段更說得明明白白。即是初發心時,便應辨明真妄,
直向本不動處覺照。乃不致遺此本明,枉入諸趣,自取流轉也。
當知如是覺照,亦須攝心。攝心亦非無念,亦非畢竟無相無取。然凡夫非此無入手處,所謂以
幻除幻之法門耳。因此法雖亦是幻,然是隨順真如。與其他動念取相者,因心不同,故得果便
大不同。又復此法不過入手方便,雖為隨順真如之法門,而能照所照,亦當逐步遣淨。所謂有
覺有照,俱名障礙,故必須離而又離。得無所離,乃除諸幻。當如是知也。
總而言之。如如不動,即不生之義;不取於相,即無住之義。先須覺照本不生,乃能無住。至
於一無所住,便證無生。交互用功,是為要門。且如是用功,是貫徹到底的。從初入手,乃至
住、行、向、地、等覺、妙覺,皆不外此。
故曰: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一切諸佛,從此經出也。而上來特引楞嚴、圓覺以證此義,亦
足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矣。
更有進者,本經以無住破我,為唯一主旨。可見全經皆是詮顯,欲破無明,當不取相之義。後
半部說諸法一如,說一切皆是等,即是詮顯如如不動之義也。迨令通達無我法,而所謂通達,
首令開佛知見,往後更暢發緣生性空之義。此科既以不取於相兩句,開示學人應覺照如如不動
之本性矣;而下科復開示以觀法緣生。恰與正宗分後半部,先顯如如,次說緣生之義趣同。此
正指示全經要旨在後半部。
演說者,若不達後半部之義,前半部便不得要領;受持者,若不知從後半部所說者入觀,亦復
不得要領也。此是世尊深旨,極當體會。至於此科既令覺照本性,下科則令觀法緣生者,尤為
善巧,尤為扼要。此正佛知佛見,學人亟應如是通達。
蓋凡夫全體無明。雖曰覺照本性,而本性面目久隱,無非黑漆漆的無明而已。然則奈何?今開
示之曰:當先觀諸法緣生,以作方便。故下科結語曰應作如是觀,謂必當如是作觀也。何以故
?觀諸法緣生,即是觀諸法空相。相若空時,豈復有取?則如如不動矣。可不謂之善巧乎!可
不謂之扼要乎!此義下科更當詳談。
演說演字,有深意焉。演者,演繹也。謂經義幽深,說經者當闡其微,發其隱,廣徵博引以宣
揚之,務使其義曲暢旁通,乃不虛此一說耳。說一切經,皆當依此軌則也。
摘自 金剛經講義 江味農居士 遺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