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依次開釋
五、判教相
(一) 總論
1.解釋名義
此中判字,蓋有兩義。分判也,辨別之義。又評判也,論定之義。判教相者,謂辨別經中旨趣
,加以論定,應屬何類也。教者,教化,即指經言。佛為教化眾生而說法,結集所說之法而成
書稱之曰經,故謂經為教也。佛之出世施教,在令眾生除無明我見之障,證本具之如來智慧覺
性。
簡言之,一切佛法,不外明心見性而已。而心性要在自證,以其本非言說所可及也,故曰說法
者,無法可說。然眾生既不自知,今欲教之,又不得不說。而障有淺深,說之又不能不應其機
,故曰對機則說。以說不對機則不能了解,說復何益耶?
機有二義。根機也,時機也。根機,指根性言。謂眾生根性,各各不同也。何故不同,障有
淺深厚薄故也。時機,指時節言。某時說阿含,某時說方等,先小後大,先淺後深,循循善
誘,引人入勝,如所謂三時五時是也。故名四十九年所說法,為一代時教。
一代,謂佛之一生也。時教,謂因時施教也。既是對機而說,因時施教,因之經教遂有半、
滿、權、實、漸、頓、偏、圓之異。故大涅槃經中,喻一代時教之相狀,或如乳、或如酪、
或如生酥、熟酥以及醍醐也,是之謂教相。
譬如乳酪等等,名相雖異而補身益人之妙用則一。經教亦然,雖不無半滿偏圓等等名相之異
,而其宗旨,在於明心見性則一也。此以相為言之深意,明其不可拘執乎不一之相,仍應會
歸於不異之性也。
然既有種種不一之相,固不應拘執,亦何可顢頇。故古德於一切經教之教相,不憚勤勞,辨
別而論定之。雖見淺見深,各因見地而異其說,而意在方便學人,俾得於一代時教之綱領條
目,淺深次第,洞然心目,可以循序而進耳。其嘉惠後學之苦心良足佩焉。是之謂判教相。
以上解釋判教相之名義竟。
2.泛論教相
大法東來以後,至於晉末,判別一代時教者有十八家之多,然皆不傳。古德箸述中,間有引
其說者,一鱗半爪未覩其全。就所引者窺之,大抵粗論大綱而已。
自唐以來,共所依循較為完備者,天台、賢首兩家所判是也。
天台判一代時教為藏、通、別、圓四種,學者名之曰四教。
賢首則判為小、始、終、頓、圓五種,學者名之曰五教。
賢宗之小,即台宗之藏,謂小乘教也。其不稱小者,蓋以小乘於經律論三藏,雖義不及大乘之
圓滿,而三藏具足。若稱為小,恐人疑其三藏缺而不全,故不曰小,而曰藏焉。大涅槃經,佛
稱小乘為半字教,大乘為滿字教者,以小乘只明人空,大乘則人、法雙空,故以半滿別之。
台宗之通教,賢宗名之曰始教。自此以往,皆指大乘而言。謂之通者,以其經義,下可通於小
乘,上可通於別、圓也。總之,所明之義,三乘可以共行,因名曰通,猶言普通也,凡但言人
法俱空之理者皆是。觀空為大乘初門,故名之曰始教也。
所謂別教者。別,即特別之義。始教但觀空,與二乘同,故曰三乘共行,因名曰通。今則不止
觀空,且觀假有,非二乘所共行矣,因謂之別。賢首則名為終教,明行菩薩道者,始雖觀空,
而終不住於空也。總之,大乘行門,始終不離乎生死涅槃兩皆不住而已。又復先修從假入空,
次修從空出假,各別修行,非如圓教之一修一切修。是與通教、圓教皆有別也。所謂下別於通
,上別於圓,故謂之別教也。
圓教者,台宗所謂即空、即假、即中,三諦圓融。賢宗所謂理事無礙、事事無礙、一即一切、
一切即一是也。總之,凡經義中,賅攝所謂小始終頓,所謂藏通別之義者,即為圓教。
賢宗於終教、圓教之間加一頓教。凡經義明一念不生,當體即佛,不涉次第者,屬之。台宗
於此層,非漏略也。當知台宗判教,分化法、化儀兩種。化法者,教化之法門,所謂藏、通
、別、圓是也,此指教化時所說之義趣言;化儀者,教化之儀式,所謂頓、漸、秘密、不定
是也,此指教化時所現之事相言。
約佛邊言之,一時說盡,頓也。分次而說,漸也。放光表法,秘密也。非決定說,不定也。約
聞法邊言之,聞即徹證,頓也。不如是者,漸也。隨類領解,不定也。各不相知,秘密也。又
復說頓義時,亦有漸義。說漸義時,亦具頓義。此人聞之以為頓,他人乃以為漸。本是頓義,
僅得漸益。雖說通教,其中乃攝有別、圓。乃至說藏教時亦然。推之其他,莫不如是。皆所謂
秘密不定也。
總之,台宗以為藏通別圓四教中,無不有頓有漸,故不另立一門。蓋以化法、化儀,加以通五
時,別五時,參伍錯綜,以判一代時教。以是之故,判教之細密圓融,莫過台宗。
然於一代時教之義理,事相,仍有收攝不盡處也。當知此事惟佛與佛,乃能究竟耳。各宗祖師
未到佛地,雖各有見地,豈能便與佛同,後人惟當擇善而從可耳。以上泛論教相竟,即初總論
已竟。以下正判本經教相。
(二)正判
台宗判本經為通別兼圓,賢宗則判屬始教,亦通於圓,皆不免拘牽名言,與經中義趣,未盡
吻合也。今欲判定本經教相若何,不得不先明本經之義趣。
佛說此經,蓋以開眾生本具之如來智慧覺性,而復其本來面目者也。正是紹隆佛種,傳授心
印之無上甚深法寶。即此一點,已足證明其為至圓極頓之教法矣。至圓極頓,故所謂通別,
所謂始終之義無不攝盡,安得見其有通始等義,遂拘牽文字,顛倒其說,謂其兼圓通圓乎。
本經主旨,唯在無住。無住即是不著。不著,所以破我見也。何以故?我見即是妄想執著故
。以如來智慧覺性為我見所障,今欲顯性必除其障,故唯一主旨在於無住以破我也。夫智障
不並立。將欲開顯智慧覺性,固在破除我見之障,然開、破一貫,能破便是能開,能開便是
能破。
然則此智云何為開耶?前已言之,發同體之大悲是已。悲智雙具,即所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也。此心是同體悲,故廣修布施六度,以滅度所有眾生,同證如來智慧覺性,而不著空
。證如來智慧覺性,即是入無餘涅槃也。此心是理體智,故雖度眾生入無餘涅槃,而實無眾
生得滅度者,而不著有。不著有,無相也。不著空,無不相也。無相無不相,正如來智慧覺
性之真實相也。
故本經啟口即明此義。且明明示之曰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此約空有二邊不著言也。一有
所著,則我見存。一無所著,則我見破矣。蓋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而實無眾生得滅度,
是無我人等相也。實無滅度,則雖廣行六度法,而無法想,是無法相也。雖實無滅度而度之
不休,是亦無非法相也。無我人等相者,無人我見也。法與非法皆無,無法我見也。換言之
,無我人等相,所謂我空。無法相,所謂法空。亦無非法相,所謂空空,亦曰重空,此約一
空到底言也。由是觀之,本經之空,是并空亦空,所謂一空到底。一空到底,即是雙遮二邊,
雙照二邊,所謂空有不著,圓之至矣,豈可以但觀於空之始教相提並論乎。
而觀開經所言,是三空之義一時並具。亦即一修一切修,又豈先修從假入空,次修從空出假,
隔別不融之別教義乎?且一空到底,二邊不著,所謂離一切相也。必離一切相,方為發菩提
心。而離一切相,則名諸佛矣。蓋空有一切相既離,則心清淨。心清淨,則實相生。實相生
,即是無明我見破,而真如法身現。故曰則名諸佛。故曰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不但圓
極,亦頓極矣。
夫離一切相,為發無上菩提心者,以其遮照同時,宛合中道也。乃至菩提心亦不著,是則中
亦不立矣。乃至曰:一切法皆是佛法。所謂一切法者,亦復即非而是名。此正台宗所說一空
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至極圓融之義也。
而曰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又曰: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此又賢宗所明理事無礙,事事無礙,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至極圓融之義也。全經所說,皆是此至圓極頓之義,乃判曰兼乎圓,
通於圓,一若經義有不盡圓者,何耶!
總之,全經之義,莫非闡發圓頓之無住。但前半多約境遣著。境者,一切相也。六塵、六根、
六識,乃至空、有、雙亦、雙非,皆攝在內。
故前半之義,可簡言以括之曰:一切皆非,於相不取。因不取,故皆非也。皆非而不取,則
無明我見破,而觀照般若之正智,煥然大明矣。
後半則約心遣著。心者菩提心、三際心、有所發、有所得、一切分別執著等心,皆攝在內。故
後半之義,可簡言以括之曰:一切皆是,於相不生。因不生,故皆是也。皆是而不生則無明我
見破淨,而實相般若之理體,朗然全現矣。
故指示云何演說中,結以兩語曰: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也。看似因不取,而後不動,實則必能
觀不動,乃可不取。此義,曾於前半部中發之。如曰: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是也
。蓋心動則取,取則著相。故欲不著,必當不取。而欲不取,心當不動。可見前後義本一致。
不過約文相,不無淺深次第,以方便見淺見深之聞法者耳。
前言,本經為紹隆佛種,傳授心印之無上法寶,即此一點已足證明其為至圓極頓之教。此非無
稽之言也,本經蓋屢言之矣。如曰: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又曰: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
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
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曰:先世罪業,則為銷滅,當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曰: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又曰: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
不可思議。
夫曰諸佛從此經出,曰荷擔如來,當得菩提,非紹隆佛種乎?曰如來為發大乘最上乘者說,非
傳授心印乎?曰經義、果報、功德、成就,皆不可思議,非無上法寶乎?非至圓極頓之教,何
足語此。且明明曰: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則是一切圓頓經教,皆為此經
攝。此經能攝一切經教,一切經教,不能攝此經教。然則至圓極頓,孰有能駕此經而上之者?
佛語當信,不可誣也。今故謹遵佛旨判本經為境心俱冥,遮照同時,慧徹三空,功圓萬行,至
圓極頓之大教。一切藏、通、別、圓,小、始、終、頓、圓種種教義,一齊攝盡其相,正如無
上醍醐,為乳、酪、生熟酥之所不及也。
摘自 金剛經講義 江味農居士 遺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