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
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
此結成經功一科,為前半部之總結,不但總結開解一科已也。且不但結成前半部,并以生起後
半部。其中初難具說一小科,是結成前五次較顯功德。次不思議一小科,是結成前半部之真實
義趣,即以生起後半部。兩小科中,皆含有垂誡學人,顯示經旨,兩種深意。章句極整嚴,諦
理極圓足。茲逐層說之:
何以知其為垂誡學人耶?試觀上云,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乃至生福、滅罪、荷擔如來
、當得菩提,是所得功德,亦已說盡。何故此中乃言未具說乎?又上來言,是經有不可思議等
功德,又是人之成就荷擔如來,當得菩提,即是果報不可思議也。是兩種不可思議,早已明說
令眾知之矣,何故此中復云當知?其意不同前可知。蓋此結成經功之文,并非說以勸信,乃是
垂誡之意。狂亂、狐疑、當知,皆垂誡學人語也。
何謂狂亂?狂者,狂妄。指妄談般若者言也。談何故妄?未解真實義耳。真義不明,自必法說
非法,非法說法,惑亂眾心,不但自心惑亂已也,故曰心則狂亂。何謂狐疑?將信將不信之意
也。此指怕談般若者言,亦由未解真實義,以致驚怖疑畏,不能生起決定信心,故曰狐疑不信
。世尊懸鑒後末世眾生有此二病,故下科叮嚀誥誡之曰:當知云云也。
我若具說者,意謂難以具說,此含兩義:
(一)是說明分五次校顯,而不一次具說之故。意謂我若不由淺而深,分次顯之,而於一次具
說經功者。既不易說明,必致聞者或狂或疑,反增過咎。因利根人往往見事太易,聞具說之功
德,便狂妄自負,未證謂證,未得謂得,惑亂眾心;其鈍根者,又往往著相畏難,既聞一切無
住,又聞具說功德,不敢以為是,又不敢以為非,狐疑莫決,不生信心。世尊之為此言,是誡
聞顯經功者,應於由淺而深之所以然處徹底領會,則不致顢頇真如而心生狂妄;亦不致莫明經
旨而心起狐疑。
(二)是說明既已五次說明,更不具說之故。意謂我前來廣說受持此經者,所得功德,意在示
勸而已,以後不再多說。恐聞者不明其意,或者著相而求,是狂亂其心也。或者求不遽得,反
狐疑不信也。世尊之為此言,是誡行人當知此事本非言說所及,惟證方知。必須一切不著,真
修實行,久久方能相應,不可狂也。功到便能自知,不必疑也。以是之故,後半部較顯經功,
只略略表意,不似前之注重矣。因前半部正令生信開解。若不極力顯之,云何能信?云何能解
?後半部正令向離名絕相上修證。即菩提心、菩提法、菩提果尚不應著,何況功德。若再廣說
,便與修證有礙。然亦不絕對不說者,又以示但不應著耳,並非斷滅也。或有者,深望其不多
有也。
摘自 金剛經講義 江味農居士 遺著